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5700500005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23〕17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9日
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的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商丘市商务局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商务〔2023〕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概况。永城市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素有“豫东明珠、绿城水乡”之称。全市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总人口164万人(常住人口125.95万),城区面积70平方公里,市区人口62万人,辖25个乡镇、6个街道,770个行政村(社区)。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全国促进面粉产业健康发展试点、全国农村新能源革命试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市,获评全省第一批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并连续两年跻身全国县域营商环境百强。
2022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4.18亿元,同比增长2.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1%。其中,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8.63亿元,占全市比重82.1%,同比增长4.5%,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5.5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7.9%,同比下降7.1%。
(二)县域商业概况。县域商业网点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全市县乡村商业网点共8620家,同步增加407家。其中县城5360家、乡镇960家、村级网点2300家。快递物流“三点一线”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其中“三点”覆盖情况:县域成建制小区和散居片均设有“菜鸟驿站”和快递收发点,乡镇“四通一达”快递服务站点设置147个,覆盖率100%,村级收发点900多个,覆盖率90%。县域快递物流干线开通10条贯通25个乡镇,末端专线开通136条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县域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市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按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统计)共670家,购物、餐饮、娱乐、便民服务等功能完善。其中县城510家、乡镇160家,覆盖率100%。
(三)前期工作进展。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完善。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建立了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与的县域商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标准体系,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2.工作落实情况。
(1)配套政策有力。市政府投资建设了占地120亩的电商物流园和占地150亩的快递物流园,已全部投入使用。
(2)统筹推进顺利。安排专人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推进工作,以规划引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三级物流通道、网点和重点建设项目。
(3)资源摸底调查扎实。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县域商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梳理、总结,确保做到及时掌握、动态调整。
(4)项目谋划务实。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各项建设目标,组织市邮政公司、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流通企业等,依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谋划、引进、运作、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改造,确保各类商业网点布局趋于合理、建设改造趋于规范,为全面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3.工作成效。
(1)各级各类龙头和骨干商业网点市乡村全覆盖,基本形成集休闲商业、文化娱乐、餐饮购物和日常服务为一体的多样性全新场所。截至2022年底,营业面积在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3家、营业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有73家、营业面积1千平方米以上670家;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的3家、1亿元以上的11家、1000万以上的340家。
(2)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农村商业体系。全市25个乡镇和4个街道建设了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93%。建设村级商业网点2300家。村级便民服务站734家,覆盖率达95%。建成并投入运营县级仓储分拣配送中心1个、县级快递物流中心2个,基本实现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全覆盖,90%的村实现村村通快递。
(3)农村电商平台发展趋势良好。2022年永城市网络零售额30.69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27亿元,月均在线活跃店铺数量14519家,区域电商品牌企业达到17家。
(5)搭建平台,产销能力显著增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电商平台与全市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现产销对接,产销能力覆盖周边100公里7个县(市)。
(6)品牌连锁日趋成熟。2021年,永城市获得全省5个重点县市品牌连锁便利店试点城市,永城市先帅百货、永泰超市获得试点企业,并发展连锁便利店近40家。目前,全市知名品牌连锁机构20余家,连锁店160余家。全国知名品牌连锁机构20余家,其中京东便利店连锁11家、天猫优品实体店连锁8家、苏宁易购4家、京东帮3家、德克士3家。全市已建成并运营的电商仓储配送园区1个、快递物流园区1个、邮政分拣中心1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农贸市场40个、商贸和生鲜配送企业100余家。
4.存在问题。
(1)智慧化建设标准有待提升。无人售货柜、机器人送餐、场景消费、首店首发等发展与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体量大、规模大的实际不匹配。乡镇商贸业存在档次低、功能不全,无法满足群众更高层次生活质量的需求等现象。
(2)配送体系有待优化。商贸流通企业存在配送散乱,成本高的问题,农产品加工、冷链设施和冷藏运输发展较慢,影响农村商业体系良性发展。
(3)农产品上行与进城渠道亟需升级。产地农产品市场较少,产销对接渠道单一,生鲜农产品预冷、分拣、包装、净化、冷链运输能力有待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商丘市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等精神,认真落实“三个覆盖”“三点一线”目标要求,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7项约束性指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力结合。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地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互促共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资源下沉。引导商贸流通、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能力。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县域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商业基础等差异因素,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有关要求。
3.数字赋能,丰富业态。通过数字化改造和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推动传统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融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业态,提高发展质量和内涵,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三)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十四五”时期,全面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商业产业倍增计划,启动“2023—2025三年提升计划”,力争两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三年全面实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2023年开始,分年度按计划,每年推进不低于50%的工作目标。力争年均新增农村新型网商(店)100家,培育省级农产品交易示范市场2个,配套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1个。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到2025年,市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乡镇商贸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村级便民终端网点覆盖率达100%,物流配送、快递进村服务覆盖率达100%,完善提升县乡村三级商业体系和三级物流体系,县域内商贸物流、快递物流、大宗物资物流和公共交通等农村物流实现统仓共配服务。推动2家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引导企业通过产业链建设,实现产业链赋能。
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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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类型 |
2022年底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约束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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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中心6个,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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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个,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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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个,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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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个,完成8个,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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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3个,覆盖率100%。 |
新改造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覆盖率100%。 |
新改造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完成3个,覆盖率100%。 |
智慧化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3个,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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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乡镇商贸中心29个。覆盖率93%。 |
新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20个,覆盖率64.5%。 |
新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11个,完成31个,覆盖率100%。 |
智能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31个,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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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乡村商业网点数量770个,覆盖率100% |
新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470个,完成320个,覆盖率61.4%。 |
新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300个,完成770个,覆盖率79.5%。 |
新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0个,完成770个以上,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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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现有“快递进村”数量660个,覆盖率86%。快递服务覆盖率100%。 |
新增“快递进村”数量60个,完成720个,覆盖率93.5%快递服务覆盖率100%。 |
新增“快递进村”数量50个,完成770个,覆盖率100%快递服务覆盖率100%。 |
新增“快递进村”数量0个,完成770个,覆盖率100%快递服务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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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为50%。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为65%。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为90%。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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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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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龙头流通企业数量。 |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4个,覆盖全市。 |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2个,覆盖全市。 |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0个,7个,覆盖全市。 |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4.18亿元、年增速2.2%。 |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7.1亿元、年增速9%。 |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速>8%。 |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速>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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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以上知名品牌5个。 |
创建省级以上知名品牌1个。 |
创建省级以上。知名品牌2个 |
创建省级以上知名品牌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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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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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型占比 |
2022年底数:770个行政村便民商店,占比100%。 |
完成420个增强型,占比54.5%;230个提升型,占比29.9%;120个基本型 占比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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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型占比 |
2022年底数:31个乡镇商贸中心,占比100%。 |
完成31个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占比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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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型占比 |
2021年底数:3家县域综合商业中心提升型占比50%,3家增强型占比5%。 |
完成6家提升型,占比100%。 |
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目标类型和标准
符号 |
项目 |
类型 |
标准 |
1 |
永城市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提升型 |
优化商贸购物、生活服务、休闲娱乐基础,升级仓储配送、食品加工、冷链等基础设施,具备自助收银、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等智能化数字化功能,配齐品牌连锁、直播网购、土特产品、文化创意业态。 |
2 |
乡镇商贸中心 |
提升型 |
乡镇商贸中心商品种类涵盖社会消费品各零售类别,电子商务、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业态丰富,停车场、监控等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乡镇村居民实用型消费需求。 |
3 |
村级连锁便民商店 |
提升型 |
人口规模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至少有1个乡村新型便利店,以直营模式为主。1000人以下以改造夫妻店、发展加盟连锁店为主,商品种类能够满足周边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
4 |
永城市综合商贸物流配送中心 |
提升型 |
补齐中心仓、前置仓、分拨转运仓等物流仓储设施短板,配备统一仓储、货架、分拣、配送车辆等基础设施,建立智能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实现物流配送中心管理系统与商贸物流、电商快递、配送网点之间的互通互联,打造统仓共配、共同配送体系中枢。 |
5 |
农产品集配中心 |
提升型 |
农贸市场通过改造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全域三分之一农贸市场达到星级评定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要提升公益属性,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
1.提升县域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力。将县城打造成为县域消费升级的“先行者”。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升级,推动商旅文体业态集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下沉供应链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带动乡村商业发展,让县域内城乡居民不出县(市),即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
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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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类型 |
功能 |
面积 |
适用范围 |
设施设备 |
提升型 |
1.提供果蔬肉蛋、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5.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金融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 6.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7.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建材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高档、品牌消费需求。 8.发展品牌直营连锁、直播网购、美容美妆、文化创意、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增强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消费场景,建设县域商业新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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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一般在30000㎡ |
市区 |
1.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配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与娱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自助收银、线上商城、手机智能导购,拓展线上线下消费场景,以及食品加工、冷链等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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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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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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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功能 |
面积 |
适用范围 |
设施设备 |
增强型 |
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销售,满足乡镇村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3.以单体超市为主体、兼具生活服务的商业业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等业态。 4.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 5.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金融、农产品收购等服务。 |
经营面积一般在1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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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 |
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可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休闲娱乐设施、简易仓储、加工、冷藏、配送设施设备,临时停车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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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型 |
除具备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具备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生活服务等功能。 2.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农具等销售和基本技术服务。 3.具备简易仓储配送功能,为一定范围内村级商店、农户等提供小批量商品配送服务。 4.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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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单体商超)一般在1500㎡以上,形成商业街区。 |
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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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配备上述两类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仓储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建有固定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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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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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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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功能 |
规模 |
适用范围 |
设施设备 |
基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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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2.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3.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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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不低于30㎡,商品单品(SKU)不低于100种。 |
70个常住人口少于500人的行政村。 |
1.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 2.悬挂醒目牌匾标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3.符合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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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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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功能,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提供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 2.提供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培训等中介信息服务,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 3.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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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面积在30—100m²。 2.商品单品(SKU)不低于300种。 3.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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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个常住人口500—1000人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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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生活缴费、快递手持终端设备、复印机、农资存放等设备,接入互联网和相关涉农服务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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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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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上述两类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采取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 2.提供小额存取等服务。 3.提供小批量农产品、手工制品等的上行服务,包括包装、代销、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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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面积在100m²以上。 2.商品单品(SKU)不低于500种。 3.主要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70%。 |
240个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 |
除上述两类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连锁经营、金融等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ATM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的村级便利商店,可配备真空包装机、简易直播设备等。 |
4.推动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网点共建共享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现有商贸配送、公共仓储、邮政寄递等设施重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支持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站点共建、服务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鼓励农村超市、便利店、夫妻店等发展电子商务、邮件快件代收代投等便民服务,打通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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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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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功能 |
面积 |
适用范围 |
设施设备 |
提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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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范围覆盖县城和主要的乡镇村。 2.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量占全县的2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一般不超过3日。 3.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 4.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量占全县的30%以上。 5.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一般不超过2日。 6.采取统仓共配等共享物流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7.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量占全县的50%以上。 8.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较高。 9.提供平台交易、运输监控、支付结算、金融保险、大数据分析等全链条服务。 |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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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电商物流园,永城市快递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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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的共享。 3.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4.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物流车辆。建立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 5.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建设。 6.鼓励农产品产区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多温区存储、低温加工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冷藏保温车辆、低温物流箱等冷链设备,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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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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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农村邮政快递网点资源整合: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运输、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以村级便利店、夫妻店、村邮站、村内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建设改造一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结合“快递进村”工程改造具备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加快村邮站、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站等现有网点设施的改造升级,提高村级快递通达率。 2.增强农村电商快递网点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推动村邮站、快递站点、便利店等共建共享,丰富快递收发、电商交易、电商培训、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功能,增强可持续运营水平。 3.加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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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配送是指多个物流企业通过共享物流资源,对同一地区的客户开展统一配送服务,是一种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共同配送将零散的货物、快递集中起来,能够显著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适用于行业集中度低、客户需求分散、末端物流不发达的农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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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形式 |
“1+N”模式 |
由一家快递、物流、龙头连锁流通企业等牵头,与多家物流企业结成联盟,利用自建物流系统广泛开展共同配送。 |
“N+1”模式 |
多家物流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企业,负责开展共同配送,并按比例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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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模式 |
多家物流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开展共同配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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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市场化原则:鼓励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和龙头连锁流通企业等合作,明确投入和收益分配比例,引导一家有实力的企业集中开展仓储、分拣、配送等服务。 加强政策协同: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协调解决土地使用、费用分摊、利益分配、信息开放等问题,推动共同配送工作落地,促进企业之间利益共享、设施共建、信息互通。 “五统一”原则:按照“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建设改造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对统一收储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物流件,按照所在乡镇进行统一分拣,并统一中转至乡镇站点,再根据物流件所在村统一配送至村级站点。县域内物流配送包装、称重、价格、时效等,执行统一服务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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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步骤 |
根据农村物流不同发展阶段,可按照“三步走”推进实现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初级整合阶段:鼓励电商、物流、邮政、快递、连锁流通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初步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车辆、人员、线路等资源整合,以及对电商快递包裹的统一配送。 统仓共配阶段:进一步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等对象纳入共同配送服务范围,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业务的集约整合,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 充分整合阶段: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针对生鲜、工业消费品、农资等不同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发展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械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推广供应商库存(VMI)等模式,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
6.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其中,根据电商发展需要,按照《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规范》(SB/T10870.1)标准,在产地集配中心增加电商物流仓储功能。
建设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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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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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功能 |
设施设备 |
目标 |
基本型 |
1.提供农产品产地清洗、初加工、质检、分级、包装、仓储(冷藏及通风储藏)、物流等功能。 2.开展农产品统配统送及跨区配送,加强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统筹衔接。 |
功能区域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初加工区、品控分拣区、包装区、仓储区、收发货区。实现农产品出入库信息数字化。 |
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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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型 |
除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具备预冷、烘干、冷藏保鲜仓储功能。 2.具有一定自动化加工条件。 3.具有一定电商营销能力。 |
除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保鲜仓储设施。建立仓储容量、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运营主体的信息互联互通。 |
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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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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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两类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具有较高的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流程,可实现农产品全过程冷链物流。 2.提供面向运营主体的在线培训、运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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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定位技术、传感技术加强全流程信息监控,完善农产品全过程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
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达50%以上。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1.通风贮藏库:在红薯、油桃、韭菜、大白菜、花生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桃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
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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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对象: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支持农村邮政、供销、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做大做优。至少新增2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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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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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企业年销售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餐饮、住宿等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
培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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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进实体商业的数字化改造,增强场景化、智能化、立体化的展销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全渠道营销。 2.鼓励传统批发企业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的转变。 3.支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从城市向县乡村下沉,从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延伸,进一步拓展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和覆盖范围。引导连锁流通企业发展品牌联盟或建立联合采购平台,联通上游生产商、下游供应商和零售网点,集聚品牌资源,降低采购成本。 4.鼓励餐饮、住宿、生活服务类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依托县乡村商业网点提供便民生活服务,创新订餐、订房、团购、外卖、配送等经营模式,推动县域生活服务业向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转变。 |
实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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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下沉物流,利用自建物流配送系统,为本地生产、流通企业以及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店、夫妻店等,提供消费品、农资和农产品双向配送服务,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网络。 ——鼓励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下沉网点,通过直营、加盟、联营等形式,加快乡镇村商业网点布局,发展一批村级便利店,健全农村连锁化流通网络。 ——鼓励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本地生产流通企业、农村商业网点、夫妻店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品牌授权、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多样化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
三、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高标准提升市(县)级商业设施。改造提升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市区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加强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创新,设置抖音直播、小程序等电商服务平台,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转型升级。鼓励金博大购物广场、澳林购物广场、先帅百货等龙头企业发展直营、加盟模式把综合商贸业态植入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商贸服务品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完善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改造、合作、连锁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增加软件和硬件,推动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维修、亲子、健身、教育、电商等业态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改造一批村级商业网点布局。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购买及寄递收发、信息服务、农产品收购等功能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流通能力。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建设短板,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逐步提升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配送设备。鼓励物流企业提升产地预冷、保鲜加工运输、销售终端冷藏能力,打造“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提高冷链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水平。
编制全市县域商业体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明确冷链物流发展目标、重点和任务。依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构建以永城电商物流园为中心、乡镇区域物流节点为支撑、乡村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的“一中心、多支点、全网络”的现代物流空间布局。
实施永城电商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城市及乡村低温配送中心、产地冷库、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设及冷链质量追溯和安全等工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制定冷链物流地方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2.积极推动快递物流转型发展。优化快递物流企业营商环境,出台实施支持政策,鼓励省内外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分公司。大力支持永城市快递物流园二期工程建设,支持我市快递物流企业进驻电商园区,建立智能化分拨中心、城市综合配送中心,通过提升服务、优化网络、整合资源,实现配送中心做大做强做优。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加快快递物流点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为电商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采购、运输、仓储、快递、分拨、配送等一体化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加强村级快递物流点与县乡级物流快递融合发展,方便周边村民快递收发时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积极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统筹配送。依托永城电商物流园、快递物流园、邮政物流园区,大力发展物流企业与仓储企业通过产业协同、参股合作等形式,建设“电商+仓储+物流”三位一体的新型电商园区。推动邮政、供销、交通、快递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提升改造一批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网点,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整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400多家乡村级电商站点与600多家邮政物流网点融合发展,对已建站点实行绩效考评,对不能积极发挥作用的乡级站点和村级网点实现动态管理,考评3次以上不合格的,收回设施设备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4.建设乡村物流统一仓储。以推进农村物流设施改造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集聚辐射力强的综合物流中心和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推广乡镇“快递电商共享站”等智慧末端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5.高效发展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以市区物流配送中心为中枢、村级服务站为末梢的网络体系,融合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全面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形成“T+1”“1+T”物流体系。积极探索“电商+快递+商贸+供应链”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优化县域农资市场供给能力。推动传统农资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乡村农产品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培育县域商业骨干企业。依托永城本地龙头商贸或引进知名流通企业,带动农村商贸发展、引领业态创新、扶持农村个体商户,引导其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提升找准不同消费人群服务功能。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直供直销、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多渠道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市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培养商业基础力量。鼓励乡镇商贸中心及大型村级商业网点通过电子商务实现本地生产、就近消费的“内循环”,增加物流快递、休闲娱乐、保险金融、家电维修、订单农业、村货经纪等服务功能,带动周边美容美发、洗浴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和农民“触网上线”,强化传统商贸与电商零售新业态深度融合,完善终端销售网络,满足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落地建成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级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建立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增加生活服务功能,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一批小门店转型为新型连锁便利店,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商业企业升级焕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1.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水平。积极培育永城市“枣稻神州”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系列农产品及土特产网络销售品牌,如:龙岗辣椒砖、龙岗烧鸡、酂城糟鱼、丰庄枣干、卧龙粉皮等;食品品牌如:麦客多系列面包、糕点、膨化食品,永城薛湖煎包、豆粥;永城老字号皇沟御酒、卢师傅月饼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土特产品加工、包装、销售、运输和配送全链条发展,促进农特产品上行和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壮大一批农产品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中小农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创建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知名品牌。鼓励村级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围绕家庭农场开展订单化农业。围绕我市富硒土地资源优势,打造富硒小麦、富硒饮用水,利用富硒小麦种植优势,实现富硒小麦深加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3.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鼓励各乡镇开展电商带头人培育计划,挖掘农村电商人才。组织开展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培育农村带头人“会上网、会开店、会营销”,以“特色+电商+产业”形式打造“产、供、销”一体的电商人才储备,不断提高培训促就业成效,强化实操技能。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三级体系作用,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和中小农户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引导电商产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推动电商企业下沉开展“田间地头”直播,帮助优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把电商销售变成文化展示台、乡村振兴故事会。通过电商整合抖音网红推介,形成有产业、有品牌、有亮点的市乡村示范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增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能力。支持产地市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带动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电商平台、生鲜商超参与,铺设产销“快速路”,建设“产地仓”“销地仓”,对接“田头仓”。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通过设立品牌店、专柜专区、电商直播、社区团购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农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围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溯源+合格证”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消费放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县域文旅服务供给。鼓励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合作社经营模式,合理开发利用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遗产资源,培育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业态产品,推出一批以休闲农业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线路,为城市居民消费群体提供高品质、差异化文化旅游服务,提升乡村民宿、农家乐服务质量。创建一批省级乡村旅游点和乡村民俗旅游乡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4.优化农村生活服务消费新热点。深入研究农村人口变化特点、产业发展、消费升级新趋势,注重老人消费、文化旅游消费、服务消费等文明型、共享型消费,进一步创新市场供给,放大消费示范效应。围绕农村主导产业开发,推动送货到户到地等服务型消费;围绕农村养老托幼需求,推动餐饮、陪护、家政、生活品代购等爱心型消费;围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开发,推动商业跟进下乡设点的开发型消费;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培育网购团购、代销农产品的双向型消费,进一步打造涵盖全县域的消费促进网络,畅通经济良性循环,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开展项目建设、完善商业功能,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带来的美好生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路线和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类型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目前进度和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县城商业网点 |
改造升级主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 |
2022年5月前,完成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前,完成全业态植入。 |
市商务局 |
2
|
乡镇商业网点 |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
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 |
2022年12月,完成3个乡镇提升型试点,补齐相应标准设施设备开展业务; 2023年12月,乡镇商业网点达到覆盖率100%。 |
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
3
|
村级商业网点 |
建设改造村级连锁便利店 |
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
2022年12月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达到覆盖率60%,提升改造40%; 2023年12月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达到100%,提升改造60%。 |
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
4
|
县域物流枢纽 |
市电商快递三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
实现物流配送覆盖城区和主要乡镇村,实现城乡双向物流。 |
2022年8月前,完成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2023年底,完成功能分区,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等车辆设施设备,整合现有入驻主体;2025年12月,补齐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实现深度整合。 |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
|
5
|
乡村末端物流 |
村级末端配送网点建设项目 |
引导成立一批乡镇邮政、快递网点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寄递服务,村村通快递,村村有网点。 |
2022年12月前,完成镇乡、村网点布局提升,实现镇级网点全覆盖,村级网点60%;2023年12月前,达到行政村网点全覆盖;2025年,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质提升。 |
市商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
|
6
|
物流资源整合
|
打造城乡双向物流、商贸、电商、快递、农产品、日用品统仓共配,实现共同配送物流模式
|
推动快递、商贸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实现信息、配送等资源整合,开展共同配送。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同类物流标准商品的统仓、共配。乡镇、村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
2022年12月前,完成4条乡镇物流线路试点运营;2023年12月前,完成20条市乡村物流线路运营,达到物流进村全覆盖;2025年底,实现物流配送中心、车辆、人员、线路等资源整合,以及对电商快递包裹的统一配送。完成村级商店、农资、农户、邮政等物流业务整合,同步推进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 |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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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
|
市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示范项目
|
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市乡村三级体系作用,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健全市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 |
2022年12月前,实现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2023年12月前,全市新增农村电商企业年均增长不少于100家,实现电商全覆盖,快递进村全覆盖;2025年底,培育推广10个具有区域影响的电商品牌。 |
市商务局 市乡村振兴局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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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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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冷链集配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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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农产品集中地建立集初加工、冷藏保鲜仓储、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2.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到30%。
|
2022年12月前,启动冷链集配物流中心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设备;2025年12月前,建设冷库库容达30000立方米,建成规模适度的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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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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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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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 |
1.实现水、电、通讯、仓储、停车场改造建设; 2.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配套设备; 3.具备清洗、消毒、公厕、污水处理、防疫卫生等保障措施; 4.配套餐饮、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等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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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完成规划设计、试点改造;2023年12月前,完善1个省级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毒、污水处理、防疫卫生保障措施,配套餐饮、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等业态。 2025年12月前,完成1个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
市商务局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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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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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村货进城”工程项目 |
1.打造乡村富农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2.通过农产品订单制种植加工,完成中小农户第二产业增收; 3.让中小农户的小生产对接大市场,满足城里人的“菜篮子”需求。 |
2022年12月前,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方式,完成农产品村货订单制收购计划,签约1000家农户;2023年12月前,完成“村货进城”农产品精准溯源标准化建设;2025年12月,实现“村货进城”工程签约中小农户人均年增收5000元目标。通过“村货进城”工程,帮助永城中小农户直接对接城市消费者,实现增收致富。 |
市商务局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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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主体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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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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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初步建立供应链体系; 2.通过运营主体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3.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供给,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
2022年12月前,完成培育计划;2023年12月前,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初步建立供应链体系,引领县域商业发展。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供给,合理制定销售计划;2025年12月,通过运营主体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进一步提升乡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
|
市商务局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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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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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支持运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品控标准化建设。 2.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 3.食品销售企业100%实现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
2022年12月前,完成追溯试点企业3家;2023年12月前,完成追溯试点样本;2025年12月前,追溯试点运营正常,实现供应链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主要企业实现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
市商务局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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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商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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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完善商业体系建设规划 |
对永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
2022年6月前完善。 |
市商务局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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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消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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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永城市消费统计体系建设; 2.建立农村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统计体系。 |
1.完善市域消费零售额、网络零售额、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等统计监测; 2.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零售等统计指标。
|
从方案实施起开始统计。 |
市商务局 |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安排方式。
1.配套支持。继续支持电商物流园和快递物流园的智能化改造和功能升级,以更好承担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功能。
2.省奖补资金支持方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以奖补的方式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方面建设内容。
3.严格要求。
(1)严把管理流程。制定相应的办法、标准,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承办企业,加强对资金支持流程各个环节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严控使用方向。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督导检查,做到专款专用。
(3)严格考察评价。在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中期、终期组织第三方进行督导考察评价。
(4)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督导项目承办企业严格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使用财政资金,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项目计划。
1.重点支持项目。
(1)高水平打造县乡村三级商业快递物流综合配送体系。
①永城市综合商贸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永城市电商物流园。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新建设仓储分拣基础设施,购置自动化物流分拣设备、高位分层式货架,自动化高位叉车,箱式货车20辆,分拣信息大数据系统。
责任主体:永城市安达供应链公司
建设期限:2023年4月—2024年12月
项目进度:30%
②永城市乡镇物流配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永城市各乡镇综合物流配送服务站,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建设25个乡镇商贸快递物流服务站点,购置配送车辆,仓储设备,开发物流配送线上系统程序。
责任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永城市分公司
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2023年12月。
项目进度:40%
③“村货进城”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该项目位于永城市高庄镇车集路电商物流园,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建设村级服务网点,购置初级农产品配送、分拣及商品化包装设施设备,开发线上销售平台程序。
责任主体:永城市安达供应链公司
建设期限:2023年6月—2024年12月
项目进度:40%
④永城市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永城市高庄镇车集路电商物流园,项目总投资590万元,购置自动化净菜处理设备、冷藏车辆20辆、信息化自动处理系统、线上销售平台程序。
责任主体:永城市好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期限:2023年4月—2024年12月
项目进度:35%
⑤智能化提升28个乡镇商贸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项目,每个乡镇投资80万元,总投资2240万元,提升内容为快递整合及存储物架,智能分拣设备,商贸管理、服务等智慧化设施设备,小型配货机动车,装卸设备、其他便民服务所需设施设备。
责任主体:永城市安达供应链公司
建设期限:2023年10月—2025年10月
项目进度:40%
⑥770个村级便民服务站项目。该项目分布在全市770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4620万元,按照提升型60%、增强型35%、基本型10%的标准进行改造升级为集商品、快递、便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便民服务站。
责任主体:市百货供应链公司、市邮政公司、市人民银行、永城市好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期限:提升型为2023年10月—2025年10月;增强型为2023年10月—2024年5月;基本型为2023年10月—2024年5月
项目进度:10%
(2)农村市场主体培育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培育农村商业带头人和电商带头人。完成农产品品牌设计和打造、市场营销、电商培训、技术指导、产销对接等能力培育,培育一批致富带头人。
项目单位:永城市安达供应链公司、金博大购物广场
建设期限:2023年5月—2025年5月
2.阶段任务。
(1)重点启动阶段(2023年)。
①情况摸底。确定县域内县、镇、村综合商贸服务点数量以及覆盖率,县域物流配送等情况。
②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③确定企业。确定招标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实施建设。
④宣传营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永城市电视台大力宣传永城市县城商业体系建设具体政策、业务流程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
(2)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2024年)。按计划按步骤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启动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管理机构,保障项目按时保质竣工投产、县域商业体系按计划正常运营。
(3)考评阶段(2024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
(4)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2025年)。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按照考核验收管理办法配合进行项目验收。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县域商业体系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市公安、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在商贸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实地指导监督,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商业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商贸企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在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配套政策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项目管理和验收。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遴选、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监督考核事项。项目验收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实施,按规定程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
(五)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项目公开专栏,明确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商业体系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商业体系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发展商业体系的良好氛围。及时梳理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上报商贸服务创业创新、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等方面成功的案例。
附件: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曾 凯(市长)
副组长:朱建光(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村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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