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办>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37024000050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3〕7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中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23〕4号)要求,结合永城实际,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快提振市场信心

  (一)全面促进消费增长。

  1.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调整妨碍消费的限制性措施,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责任领导:朱建光、张彩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动能,助推我市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

  2.激活房地产市场,落实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满足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深入落实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落实好金融16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计划建设300套人才公寓,解决青年人才等住房问题

  4.鼓励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出台智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消费的补贴政策,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商贸、餐饮、住宿、文旅等行业尽快恢复。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适时发放消费券、折扣券,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汽车、家电等多种形式的促销费活动;开展特色商品、特色美食促消费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刺激大众消费。

  5.培育发展养老、育幼、医疗、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活动。到2023年底,建立1所示范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托儿机构开设婴幼儿托班服务试点范围,年底建成托位数3330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7个。

  6.大力发展平台经济、首发经济、共享经济、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数字永城建设,积极培育壮大企业创新平台,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7.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能力。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通过扩大就业宣传、改善就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等措施,聚力“六稳”“六保”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需求为根本动力,不断的提能力、强服务、促就业。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8.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以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为重点,深入推进重大项目集中攻坚。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主抓手,聚精会神抓项目、促投资、增动能,有力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9.高质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完成任务。

  10.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拓宽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三)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1.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推动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利用“企业服务日”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及时向企业宣传上级惠企政策,争取能享尽享。

  12.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新增贷款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孙胜伟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大力推进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计划,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建立多层次、立体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提升政银企对接的频度、力度、温度,促成银企双向选择,精准快速对接,资金高效落地。

  13.加大上市企业储备,新增上市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孙胜伟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定期跟踪调度,加大对拟改制企业的培训、辅导力度;加快推动国容电子、麦客多食品等10家后备企业上市培育步伐。

  1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形成一批极具竞争力的优秀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良好氛围,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开展小升规梯次培育,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四)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15.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信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顺利施工;加强销售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做好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分析,引导居民理性住房消费;做好房地产领域舆情监测和正面引导,保持社会稳定。

  16.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

  责任领导:孙胜伟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加强对三类机构的监管指导,对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推动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和稳健发展。

  17.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偿债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保障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和隐性债务化解。隐性债务按照化解任务逐步消化存量,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法定债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债务,通过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红线底线,坚决落实债务限额管理,从严控制债务增长,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二、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五)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18.做优做强省实验室体系,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突破,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各类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研发机构和创新基地。

  (六)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19.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协同科研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组织支持科源电子、河南龙宇煤化工等行业领军企业与同行业企业或者高等院校组建创新联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20.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动高校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完成省定目标,建设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继续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建设研发中心等。

  21.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争取全年新增10家高新技术企业。

  (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22.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方向的科研机构改革,完善“揭榜挂帅”、首席专家负责制等项目组织机制,实施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快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改革。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鼓励盛大印刷、科源电子等相关企业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攻关,提高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2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培育创新文化,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责任领导:张彩旗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机制,加强公益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网络活动。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建立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工作机制,努力培育创新质量高、运用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专利项目,落实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

  (八)强化人才引育力度。

  24.深入实施“中原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倍增行动、顶尖人才突破行动。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深入实施现代化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建设永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5.出台更具含金量的人才支持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做好人才引领服务工作,落实人才支持措施,为我市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搭建保障平台。

  三、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

  (九)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

  26.延伸电子信息产业链条,加快打造万亿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围绕5G相关元器件、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产业有针对性的招大引强,培育龙头企业或重点项目,着力布局5G产业项目。

  27.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强化关键原辅料、设备配件和生产工艺研发攻关,培育医学、医药、医养新生态。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支持益智医药等企业发展,聚焦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材及卫材、健康服务等产业,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

  28.推动氢能与储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等产业尽快成规模,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示范区。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坚持“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加快未来产业布局,积极开辟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碳基新材料、煤基医药中间体等产业发展“新赛道”。

  29.到2025年形成传统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支柱、未来产业为先导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突出“项目为王”导向,提前谋划未来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十)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30.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促进装备等传统产业升级,推进智能制造,打造更具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

  31.滚动发布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突破清单,用3年时间突破和推广应用150项“五基”产品和工艺。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聚焦重点领域、薄弱领域、产业链缺失环节,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工程。

  32.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投资50亿元以上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完成省定目标,加快打造重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落实市委“1267、3510”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化工新材料和金属新材料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33.推进质量强省、标准河南建设。

  责任领导:张彩旗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动员企业积极申报质量诚信企业,组织开展质量诚信A等企业资格认定。扶植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市长质量奖参选工作。加大对全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检查力度。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在集贸市场、餐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34.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发展新型制造模式,重点支持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等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

  35.加快设计河南建设,支持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打造一批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鼓励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

  36.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探索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助力企业培育、产业发展。

  37.新培育头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继续做好2023年头雁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继续加大专精特新及小巨人的培育力度,争取专精特新培育库达到10家以上。积极指导培育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争取通过认定企业5家以上。

  (十一)着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38.打造5G精品网络,5G基站总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计划全年新建5G基站318个。

  39.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先进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坚,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深化5G新技术融合发展。

  40.新建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完成省定目标,新增上云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41.推动煤炭清洁化利用,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降低4%左右。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物资流通中心、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帮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十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42.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对接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省定目标,力争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完成省定目标,粮食产能达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收购储备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持续开展粮油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示范区23万亩。扎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真正使建成区耕地高产稳产、农民增收。

  43.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渔业完成省定目标,稳定生猪、畜禽和油料生产。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做好蔬菜、食用菌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设施渔业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催生规模大、效益高、生态好的畜牧产业集群,实施好中粮家佳康、河南牧原生猪产业链项目。

  44.做强特色农业,推动酒业、奶业、中医药业振兴。

  责任领导:梁廷振、朱建光、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开展粮油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开展皇沟工业园建设,在品牌营销、宣传推广、项目建设等方面推进白酒业转型发展。

  45.积极发展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和特色功能食品,大力发展预制菜。

  责任领导:梁廷振、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鼓励食品企业转型升级,聚焦市场需求,延链强链补链,创新产品种类,发展休闲食品等,大力发展预制菜。

  46.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万亿级现代食品产业。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收购储备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支持麦客多食品、卢师傅食品、汇丰面粉等企业做大做强。

  47.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责任领导:胡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开展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变更工作。

  48.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开展永城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与监测,加快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收。

  4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稳定完善帮扶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坚持“四个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三)扎实推进科技强农。

  50.整合农业科技力量,开展核心种源等核心技术协同攻关。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积极对接省农业科学院,引进小麦、大豆新品种新技术。

  51.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为乡村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遵循农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特点,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职称评审与农业技术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将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与选人用人制度相衔接,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十四)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52.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尽快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53.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创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完成省定目标,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对照省示范创建标准,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乡村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

  54.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治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全面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提水平、上台阶,扩大评选规模,推动乡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乡镇全覆盖,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全覆盖。积极宣讲殡葬移风易俗方针政策,广泛宣传文明殡葬新风,打击违法殡葬经营活动。开展婚俗改革,提倡“零彩礼”“汉文化婚礼”。开展“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表彰文明节俭办婚事先进典型。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五)强化中心城市。

  55.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实城市经济。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聚焦“三个一”发展目标,紧紧围绕“1267、3510”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动城市建设,做实城市经济。

  56.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品质化提升。开工建设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

  57.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能进城愿进城的,更快更好融入城市。

  责任领导:杜玉枫、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彻底打破城乡壁垒,取消全市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按照“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在我省户口迁移的框架规定内全面放开我市户口迁移限制。

  (十六)建设韧性城市。

  58.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各类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责任领导:杜玉枫、胡  淼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全面提升供热、供水、供燃、市政设施、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抗灾的能力。加强全市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59.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提升大中城市防洪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等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责任领导:杜玉枫、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超前谋划、主动对接、积极协调,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开展永城市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包括“三中心一基地”的相关功能建设,加强我市气象监测预报能力。

  60.持续开展城市内涝治理,新建改造雨水管渠完成省定目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燃气管道、供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对燃气老旧管网进行改造,优化燃气管网布局,推进环枝状管网进程,提高燃气保供能力。解决城区部分位置冒水问题,对部分路段进行污水顶管作业。持续开展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确保可持续供暖。

  61.加强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领导:杜玉枫、胡  淼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进一步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和防灾减灾工作,对原有人防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基地的设施配套、标识标牌、功能分区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完善。

  62.构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推进全市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交换、开放,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消除“信息孤岛”现象,实现相关部门资源共享和交互。

  (十七)建设宜居城市。

  63.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建改建道路完成省定目标,新增公共停车泊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胡  淼、张福光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拟改制至少3条私营城乡班线;优化调整3—5条线路,规划县际公交。科学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引进先进停车管理系统,优化停车泊位设置,逐步提升我市公共停车服务水平。

  64.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棚改安置房完成省定目标,统筹商业、学校、养老、社区医院、运动场馆等配套服务设施,创建完整社区、美丽街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建设程序和建筑材料审核,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确保安置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程序规范、质量优良、管理有效、生产安全。

  (十八)建设绿色家园。

  65.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绿道连通和插绿补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游园、小微绿地。

  责任领导:胡  淼、梁廷振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推动城区主干道绿化升级改造和公园广场损毁设施更新改造;对城区街头各导流岛、城区节点布置立体花坛,打造赏心悦目的街头景观小品;对城区绿化进行全面补植,对生长不良的树木进行更换,消除缺苗断垄现象。

  66.加大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等工作力度,实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领导:胡  淼、梁廷振、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开展涉VOCs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深化城乡污水处理,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开展全面排查监测,对达到黑臭水体或水质较差的河流、湖库实施污染源溯源分析,找出问题并治理到位。

  67.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责任领导:梁廷振、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以河长巡河巡湖为契机,持续打好河湖“清四乱”攻坚战;把幸福河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的首要任务来抓,2023年度完成不少于1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任务。

  68.持续开展湿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抓好黄河干支流河道泥沙资源化综合利用。

  责任领导:梁廷振、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修订我市相关水土保持规划,提升监测和信息化水平,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管。积极申报国家水污染防治资金,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十九)更大力度发展口岸经济。

  69.加快口岸、综合保税区等资源整合、功能集成,引育大型物流企业,积极申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支持企业布局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孵化平台,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利用商丘市综合保税区资源,引导我市大型物流企业、申建海关监管场所,推动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孵化平台,积极开设布局海外仓。

  (二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70.突出产业链集群招商、龙头企业招商、股权投资招商等方式,精准对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国内统一大市场重构。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围绕“3+1”主导产业体系,着力招引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打造全产业链。聚力聚焦化工、新材料两大千亿级产业项目“顶天立地”,全力推动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铺天盖地”,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项目“转型升级”“退园入乡”。

  71.实施对欧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发挥好现有外资外贸企业作用,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高质量外资实现新突破。

  (二十一)更大力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72.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新增5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

  责任领导:杜玉枫、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提高政务服务网使用率,提升涉企事项的网办深度,强化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动更多涉企事项全程网办。

  73.出台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降低门槛,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内外资一视同仁。

  74.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建立“协调会商和评价督导机制”,即通过市政府营商环境周例会、营商环境市级部门联席会的层层召开,协调推进营商环境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完善《永城市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将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评价、“码上监督”系统窗口服务评价等纳入考核范畴,全方位地对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切实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七、加快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

  (二十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75.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援企稳岗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活动。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的贷款支持力度。

  76.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对培训机构实行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评价,不断提升评价取证质量。

  77.推进豫商豫才回归,新增返乡创业人员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激发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进一步统一城乡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78.支持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高风险行业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和发展新就业形态,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十三)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79.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制定并实施2023年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规划,拟规划实施演集街道第一幼儿园等项目。

  80.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新建乡镇寄宿制小学完成省定目标,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制定《永城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发挥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帮扶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新高考课程改革,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运用、选课走班等工作。

  81.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优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工匠实验室、实训基地。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架起校企合作的桥梁,发挥好企业的“订单式”培养模式,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新时代职业教育理念。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校达标建设。

  (二十四)促进健康河南建设。

  82.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工作,强化医疗物资和救治力量保障,加强基层防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强化医疗机构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品、检测试剂,血源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障。统筹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危重症患者救治中心或重症医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健康集团医共体分片包干的作用,通过培训、远程指导、现场会诊、专家派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和专家支持。

  83.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持续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不断深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医疗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就医满意度。

  8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市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

  8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体育河南。

  责任领导:贾晓晖、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培养健康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打造全民健身新模式。

  (二十五)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86.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好生育支持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责任领导:杜玉枫、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加大社保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河南社保APP、豫事办、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为参加社保提供便利条件。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生活需求。

  87.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巩固大病保险保障功能,按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对困难群体实施倾斜支付,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支付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方式,提高其大病保险待遇。推动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机制,提高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清算效率和直接结算率。

  88.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保障力度。

  责任领导:杜玉枫、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众的救助覆盖范围,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保障力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89.有序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构建兜底服务、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养老服务并存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分院施策、转型升级,建成为农村养老的核心阵地。

  (二十六)做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

  90.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以建机制、压责任、保质量、重应用为重点,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采取同级联动、稳扎稳打,为全力打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贡献永城力量。

  91.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开工乡镇寄宿制小学完成省定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教育难题。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切实落实好生均拨款制度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促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加强农村学校教师条件保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202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能力提升”项目。

  9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训家庭医生团体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持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知识培训,推动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服务能力。

  (2)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加大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力度,2023年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全覆盖,着力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每年按照4500元预算进行拨款,保证卫生室正常运转。

  93.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内容,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重点围绕实际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需求,从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基础类项目方面实施改造。

  94.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省定筛查数目标。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2023年底前实现全省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责任领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 “两癌”筛查、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氛围。在宣传培训、信息管理、监督公示等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95.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全年组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完成省定目标,青少年个案咨询完成省定目标,其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咨询占比不少于40%,新建“青翼家园”工作阵地完成省定目标,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

  责任领导:贾晓晖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 依托已成立的两处“青翼家园”活动阵地及我市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广泛深入村(社区)开展有关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个案咨询,展开相应心理辅导。

  96.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张彩旗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通过残疾人节日及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并排查有康复需求意愿的儿童,及时送至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康复,全年救助不少于400人。

  97.深入推进城市更新。

  (1)实施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全年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主要措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居民用户应装尽装”原则,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把责任夯实到我市燃气企业,根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指导我市各企业完成安装任务。

  (2)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年新开工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根据各小区现状,坚持统一化与差别化相结合,实行一区一策(一个小区制定一个具体的改造方案)改造模式。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领导:胡  淼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对高速出入口、商铺门前、背街小巷、学校、医院、小区、单位出入口等区域各类病害窨井设施进行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底数,明确权属,结合排查整治台账,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9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改造农村公路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张福光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做好全市“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创建的综合整体规划,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2)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23年年底前实现75%的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

  责任领导:张福光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主要措施: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现已完成备案557个,占比约83%,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实现100%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3)提高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配电台区升级改造完成省定目标,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朱建光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按照工程计划,协调工程建设中资金、物料等问题,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99.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至群众社保卡银行账户,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超230项,惠及群众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不断建立健全“一卡通”监督机制,通过“一卡通”平台对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管,严肃整改、查处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直通群众。

  (二十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00.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持续开展“三零”平安单位创建,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领导:程  峰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统筹谋划,将“三零”平安创建工作与平安永城建设结合起来,把“三零”平安创建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全市安全稳定信访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基层对口指导。

  101.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杜玉枫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工)委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

  10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张彩旗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效,深入推进《商丘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继续推进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收集上报,确保信息真实性、完整性。

  103.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程  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继续保持“命案全破”成果,快侦快破现行命案,严格执行“一长双责”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努力提升侵财案件破案数。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强化预警劝阻,全力压降发案。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等,形成波浪式、潮水般的打击声势。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

  104.深化群防群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良好局面。

  责任领导:程  峰、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将社会矛盾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法律十进”(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广场、军营、景区、宗教场所)多方面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法治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105.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领导:胡  淼、徐永超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主要措施:依托各种教育阵地,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军营一日主题演讲、知识竞赛、进校园军训等活动,营造浓厚国防教育氛围,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出“拥军贷”金融服务,提供免担保、纯信用的个人贷款产品。坚持安置政策公开、指标公开、对象公开、去向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将安置结果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全市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长期公示,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依法做到公开、透明。

  八、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市督查局,分别于3月2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逐项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市督查局。市督查局将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