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20306702400005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22〕11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豫调字〔2022〕4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2〕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作物调查样本轮换事关永城市粮食产量、播种面积等重要数据质量,对高质量发展考评、粮食安全考核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统计局永城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开展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样本量、各阶段工作量和人力物资量等情况,重点做好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调查补贴和补偿发放及业务培训等支出项目的经费投入,按照工作要求配备调查使用无人机、PDA、图形工作站、测产工具、调查劳保防护用品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会同国调队做好开展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预算编制,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三、夯实部门责任
1.国调队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2.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共享农作物样本轮换所需的政策文件、信息数据等资料,积极支持配合国调队开展工作。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落实,配合国调队做好抽样框信息核实、抽中样本村辅助调查员选聘、业务培训和督导等工作,切实提高样本轮换后调查数据质量,确保如期完成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任务。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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