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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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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077025000049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7-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9〕19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城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9日

 

永城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9号)精神,加快破除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扩大和升级重点领域服务消费

  (一)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实施旅游服务、旅游交通、旅游品牌、旅游产业和旅游管理提升工程,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提升永城旅游形象和知名度,提高对游客的吸引力。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城市休闲空间、游憩场所、停车场严重不足,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少等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承载能力,持续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紧紧依托特色名镇、名村,大力发展以观光、休闲、养生、体验、度假等为主的乡村旅游。推进旅游与健康养老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以康复、医疗、养老为主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休假安排,鼓励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错峰休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拓展文化消费空间。依托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努力挖掘我市大运河沿线镇、村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开展传统文化体验活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不断提高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加快推进豫剧团、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实现资产多元化,增强自主经营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加快发展体育消费。充分发挥市文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用,利用现有体育场馆,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加快建设市民休闲运动场地,提高人均体育活动面积。完善市教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激发健康消费活力。落实医疗卫生体系规划,推进医疗机构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医保范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五)增加养老消费有效供给。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益性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覆盖率,努力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落实新建居住小区按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积极发展家政消费。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产品。支持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企业,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行动,支持、引导贫困村的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七)推动教育培训托幼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落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在我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

  (一)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充电及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在城市建成区减免停车费、便利通行等支持政策。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发展壮大住房租赁市场。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增加租赁房有效供给。加快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三)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按照省统一规划,加快5G网络建设步伐。积极参与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器、芯片、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四)推动传统商贸提质发展。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商业示范街(步行街),争取开展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进一步完善永城盈和会展中心商业展示订货中心功能,大力推进市经开区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各乡镇商业设施,以演集时庄、太丘黄桥为标杆,努力打造一批特色商贸旅游小镇,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大力发展绿色消费。落实绿色商场、绿色采购等标准,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产品销售。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积极采购绿色产品。落实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景区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一)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提升消费品质量,改善消费品供给”为主题,整治消费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农产品领域拓展至其他消费领域,推动消费品升级,释放消费需求潜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推行消费品和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改革,支持我市特色及优势产业发展。在物流、餐饮、旅游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杆遴选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集中推选一批高质量重服务的单位和集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建设品牌强市。培育一批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示范标杆,激发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内生动力,打造“永城制造”新优势,促进品牌强市建设,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以永城面粉食品为依托,打造一批食品知名品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利用各大媒体进行品牌集中宣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一)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依托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评价模型,聚焦重点消费品和重点领域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信用信息,不断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及应用,推动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用中国(河南永城)”网站信息公示功能,做到应公示信息全量公示,开通“一站式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工作,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开展消费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对守信“红名单”企业,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降低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黑名单”企业,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电商消费、金融消费等重点领域维权工作,推动维权、处罚等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正确维权、诚信维权,共建诚信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重要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通过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基本信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五、强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一)落实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政策,将个税改革红利及时送到广大纳税人手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消费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丰富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托营业网点辐射周边行政村(社区),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将消费信贷信息统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各类机构对消费者信息的共享,从源头上降低过度授信、多头授信的风险。(责任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永城支行)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一)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按照国家服务消费统计分类标准,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永城调查队、市商务局)

  (二)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依托永城中科曙光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有关平台,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知名商贸企业、社会机构加快消费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实时全面掌握消费动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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