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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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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0570240000498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5-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9〕14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城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0日

 

永城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形势

  永城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及不稳定山体引发的崩塌、滑坡等。

  2019年,全市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分布于薛湖、刘河、芒山、高庄、城厢、陈集、蒋口、新桥、十八里9个乡镇。

  1.薛湖镇西街村地面塌陷;

  2.薛湖镇聂四楼村聂四楼地面塌陷;

  3.高庄镇陈庄村—韩庄地面塌陷;

  4.城厢乡张庄村—韩庄村地面塌陷;

  5.蒋口镇谢集村—谢庄村地面塌陷;

  6.十八里镇彭楼村地面塌陷;

  7.新桥镇刘营村—大蒋庄村地面塌陷;

  8.陈集镇代井村—赵楼村地面塌陷;

  9.高庄镇张黄庄地面塌陷;

  10.城厢乡戚庄村—洪岗村地面塌陷;

  11.城厢乡北郝村—八里庙村地面塌陷;

  12.芒山镇僖山崩塌;

  13.芒山镇夫子山崩塌。

  三、工作措施

  每年6、7、8、9四个月为主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它时段内若遇短期强降雨,也会诱发地质灾害。汛期期间,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做好各项防灾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市矿业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和重点乡镇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使重点乡镇、村、组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通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应急形势分析和应急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力争做到人人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定期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使应急救灾人员掌握基本应急救援知识,提升应急队伍人员素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继续实施搬迁避让,保证人员安全。有关乡镇及矿山企业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基础上,摸清各隐患点威胁范围及危害程度。对危害程度小、采取工程措施能控制灾害发生的,要在汛期前尽快实施工程防范措施;对危害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将受威胁的群众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区,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

  3.做好防洪、排涝等安全防范措施。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由于采煤而引起的地面塌陷,汛期遇到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时,易出现积水,造成房屋、庄稼受淹,需提前开挖防洪沟渠,保障水路畅通;同时要备足水泵、帐篷、编织袋等抢险救灾物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监测,建立专业预警和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各级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要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将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及具体监测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乡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监测点,安装预警系统,所在乡镇要安排人员按时监测,掌握灾情发展趋势,查看监测记录情况,定期对监测记录分析整理,形成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报告,制定应急预案。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制定灾害发生时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时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防患于未然。对已治理的地质灾害工程要继续加强监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再度发生灾害。

  5.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灾险情报告等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在岗到位,保持信息畅通。当险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置,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指导抢险抗灾工作。

  6.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主的地质环境调查,防止工程建设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凡未经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坚决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高危建筑物的形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加大防灾避险演练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能力。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要通过组织防灾避险演练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扩大全社会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知度,形成人人关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人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乡镇地质灾害监测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村长为具体责任人。

  2.加强协调,履行职责。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完善相关责任制度,细化责任内容,切实把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落实措施。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派出工作组定期督查,督查重点为我市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点和重要建设工程。要对重点乡镇是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是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划出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各部门防灾准备工作、防灾物资储备、人员措施、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发放明白卡、是否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是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活动、是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档案登记等进行督查,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进一步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4.强化责任,从严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永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永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清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夏  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贵轩(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胜利(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主任)

  李  杰(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汤  桦(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福元(河南神火煤业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旅游服务中心以及演集镇、城关镇、苗桥镇、高庄镇、城厢乡、陈官庄乡、陈集镇、芒山镇、十八里镇、薛湖镇、新桥镇、双桥镇、马桥镇、侯岭乡、条河镇、蒋口镇、刘河镇、顺和镇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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