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办>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77016000049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7-0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8〕39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4日

 

永城市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我市节能低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依据《河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豫节减办〔20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加快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碳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56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35万吨以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1.淘汰落后产能。坚持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继续推动煤炭、煤电、电解铝等过剩产能和低效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坚持绿色低碳的能源战略方向,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障已并网的林洋集团城厢乡2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8万千瓦光伏项目平稳运行发电,推动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3.5万千瓦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1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开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3.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供给能力为主线,优先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高效节能热处理装置、地热能利用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服务新业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加快“幸福港湾小区二期项目”浅层地热能中央空调系统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等)4.加快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深入实施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农业绿色科技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攻关。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现场推广活动,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产业化前景好的重大技术成果。支持企业选择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实施闽源转炉除尘系统改造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全民节能行动。

  5.推进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制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钢铁、煤化、电解铝等行业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6.实施绿色建筑提升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公共建筑执行“65%”、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开展绿色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试点示范,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7.开展绿色交通推进行动。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进“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完善电动汽车充电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2018年全市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降低0.4%、1.4%。(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工信委等)8.推进公共机构率先行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高节能管理能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管理能力提升等节能重点工程。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1.8%、1.5%。(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等)9.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我市列入“百千万”名单的永煤集团、神火集团、龙宇煤化工、闽源钢铁集团4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等)(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再生循环利用。

  10.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要求,尽快完成我市静脉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引导骨干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静脉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11.推进大宗废弃物规模化利用。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资源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再生利用企业。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高农林废弃物利用率。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调查,控制其对土壤的污染,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提升尾矿、脱硫石膏、煤矸石等固废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农业(畜牧)局、市工信委等)12.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以消化利用工业副产物、废弃物为导向,按照“补链”原则,有针对性的规划引进项目,不断拉长产业链。实施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1×600MW机组城市中水综合利用等项目,提高中水、蒸汽余热、煤矸石、冶炼废渣等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强化产业间、企业间资源共生网络。支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低碳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责任单位: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四)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13.加强能源消费“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将节能降碳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市经开区和重点耗能、排放企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节能降碳措施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要点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节能降碳工作。重点耗能、排放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4.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109号),规范耗煤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严控新建高耗煤项目,从源头控制新增煤炭消费。削减煤炭消费需求,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光伏、风力、地热及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实施高耗煤行业节能改造,提升煤炭利用效率;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工作,加强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煤质监管工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远距离运输未达到《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商品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15.强化指标监控和预测预警分析。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强化对我市能源统计月报、工业生产、用电量统计月报等数据统计分析,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预警机制,在能耗量快速增长时及时调控,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和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五)健全绿色发展新机制,推进市场化建设。

  16.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研究,探索适合我市的低碳发展道路,积极争取低碳社区、低碳工业园区、近零碳排放区、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实施林业生态工程,持续增加林业碳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畜牧)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等)17.扎实推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工作。做好对重点排放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他碳市场参与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按时完成碳排放报告编制工作,推动企业年度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常态化,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参与市场基础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碳交易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六)倡导全民参与,营造节能降碳良好氛围。

  18.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开展普法宣贯工作。持续开展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深入推进全民节约行动和“十进”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附件:1.各乡镇及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节能降碳目标

2.各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附件1

 

各乡镇及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节能降碳目标

 

各乡镇及重点

耗能企业

单位GDP能耗

降低率

各乡镇及重点

耗能企业

单位GDP能耗

降低率

全 市

6%

王集

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8%

李寨

6%

演集镇

6%

卧龙

6%

城关镇

6%

龙岗

6%

芒山镇

6%

马牧

6%

高庄镇

6%

酂阳

6%

酂城镇

6%

太丘

6%

裴桥镇

6%

顺和

6%

马桥镇

6%

条河乡

6%

薛湖镇

6%

刘河

6%

蒋口镇

6%

陈官庄乡

6%

陈集镇

6%

苗桥

6%

十八里镇

6%

茴村

6%

城厢乡

6%

永煤集团

8%

侯岭乡

6%

龙宇煤化工

8%

黄口

6%

神火集团

8%

新桥镇

6%

闽源钢铁集团

8%

双桥

6%

 

 

 

附件2

 

各重点用能单位2018

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以内)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以内)

永煤集团

132

195

龙宇煤化工

170

205

神火集团

130

165

闽源钢铁集团

110

26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