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办>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3000049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8〕12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奖励补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拆旧复耕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6〕5号)要求,全力推进2017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全年完成补充耕地初验19048.746亩,为年初目标任务的317.479%。依据永城市2017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完成补充耕地初验较好的21个乡镇及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一等奖(4个):苗桥镇、裴桥镇、薛湖镇、城厢乡。各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等奖(8个):卧龙镇、李寨镇、马桥镇、陈集镇、马牧镇、双桥镇、侯岭乡、龙岗镇。各奖励补助资金50万元。

  三等奖(9个):条河乡、高庄镇、酂城镇、十八里镇、黄口镇、新桥镇、太丘镇、蒋口镇、酂阳镇。各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

  特别贡献奖(1个):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奖励补助资金从各乡镇拆旧复耕资金中列支,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永酂运河沿线乡镇河道治理、厕所革命、农村保洁、村级道路修建、危桥修建及拆旧复耕工作。

 

 

  2018年3月2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