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3000049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3-2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8〕12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奖励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拆旧复耕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6〕5号)要求,全力推进2017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全年完成补充耕地初验19048.746亩,为年初目标任务的317.479%。依据永城市2017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完成补充耕地初验较好的21个乡镇及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一等奖(4个):苗桥镇、裴桥镇、薛湖镇、城厢乡。各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等奖(8个):卧龙镇、李寨镇、马桥镇、陈集镇、马牧镇、双桥镇、侯岭乡、龙岗镇。各奖励补助资金50万元。
三等奖(9个):条河乡、高庄镇、酂城镇、十八里镇、黄口镇、新桥镇、太丘镇、蒋口镇、酂阳镇。各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
特别贡献奖(1个):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奖励补助资金从各乡镇拆旧复耕资金中列支,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永酂运河沿线乡镇河道治理、厕所革命、农村保洁、村级道路修建、危桥修建及拆旧复耕工作。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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