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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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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370060000486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7〕18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奖励补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拆旧复耕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6〕5号)要求,全力推进2016年度拆旧复耕工作。全年完成补充耕地初验17440.73亩,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32.3%,其中,拆旧复耕初验12974.73亩(年初目标8000亩),自建欠账拆旧初验4466亩(年初目标5186.4亩)。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完成补充耕地初验较好的12个先进乡镇和作出突出贡献的6个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乡镇(12个)

  苗桥镇、顺和镇、裴桥镇、刘河镇、李寨镇、酂阳镇、酂城镇、王集镇、茴村镇、新桥乡、太丘镇、陈官庄乡。

  各奖励补助资金10万元。

  二、突出贡献乡镇(6个)

  一等奖:薛湖镇。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等奖:城厢乡、黄口乡。各奖励补助资金50万元。

  三等奖:陈集镇、马桥镇、卧龙镇。各奖励补助资金30万元。

  奖励补助资金从拆旧复耕奖补资金中列支,奖励补助资金的用途要严格按照拆旧复耕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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