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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67023000048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6-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6〕41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17日

  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切实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法治消防进程。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邵明杰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春兰、市安监局局长张瑞东、市公安局副局长魏敏任副组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常铁枪及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管理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常铁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全面开展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以落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91号)为抓手,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市消防大队牵头,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教育群众掌握“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自救逃生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部署,抓好对辖区沿街商户、居民社区及本行业、本领域有关人员的指导督促和警示教育。

  2.新闻媒体警示宣传。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协调宣传部门及各类新闻媒体、主要网站、新媒体平台,开通火灾警示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全面刊(播)发“5·25”火灾、“6·25”火灾以及国内外典型火灾案例,连续刊载、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存在问题和警示等。6月25日,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网络弹窗等形式,向用户推送“5·25”、“6·25”火灾警示。

  3.火灾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各乡镇、村(社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乡镇、村依托“大喇叭”设立消防广播站,结合农忙和季节变化,开展消防安全和火灾风险提示。指导设有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场所,常态化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

  4.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市教体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面向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区分高中、初中及小学高年级、低年级等层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市教体局负责做好组织发动,下达有奖竞赛通知和要求,对优秀团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

  5.“万名消防志愿者讲消防常识”活动。市教体局、市消防大队、团市委要联合招募1000名高校青年学生为消防志愿者,以乡镇为单位,划片包干,细化分组,深入居民楼院、乡镇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讲和演练活动,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6.“千场消防文艺公益演出”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编排、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消防文艺节目,组织文化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爱好者等巡回演出,并将消防宣传短片、微电影作为电影放映前的公益广告片,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学习消防,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7.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对乡镇、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民警,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大力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

  四、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重点整治以下场所和问题: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按照国家、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商务、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配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单位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不健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物品生产存放不规范、不按安全规程生产操作、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二)大型城市综合体。市消防大队牵头,市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进行排查检查。重点治理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和问题。

  (三)高层公共建筑。市消防大队牵头,市住建、商务、人防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和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登记,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治理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钢结构防火,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投勤等方面内容和问题。

  (四)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市政府牵头,组织市人社、安监、质监、工商、住房保障、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五)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6月份,各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居民小区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乱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一楼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疏散等问题,“九小”场所重点治理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沿街商铺住宿超过2人、人员集中住宿区域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问题。

  (六)社会福利机构。7至8月份,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市公安消防部门配合,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使用蚊香、卧床吸烟和违章用火、用电造成火灾多发的特点,督促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驱蚊防火安全管理,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学校、幼儿园。6月份,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配合,对全市寄宿制学校、幼儿园逐个检查,重点治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儿童活动场所、厨房、烧水间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八)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7至8月份,市卫计委牵头,市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配合,集中开展医院、诊所等医疗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病房楼、手术室、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高压氧仓、药库、药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九)公共娱乐场所。6月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市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重点核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到位,对隐患出现反弹、行政处罚措施不执行的,从严从重处理。

  (十)汽车站、公交车辆。7至8月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消防部门配合,集中开展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集散厅、售票厅、候乘室、行李房、小件寄存处,餐饮、商品零售点,室内放映、游艺场所和网吧服务用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公交车辆未定期维护保养、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损坏、未配备安全锤、公交司机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十一)商贸服务、洗浴行业。6至7月份,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洗浴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商场(市场)营业厅、库房、夹层和商场内设置的餐饮、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洗浴场所客房、洗衣房、库房、锅炉房、维修(木工)间、变配电室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十二)劳动密集型企业。6至8月份,市工信委牵头,市消防大队配合,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生产厂房、仓库、住宿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十三)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6月份,市旅游服务中心、市民宗委牵头,市消防大队配合,集中开展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用火、用电等火灾危险源和专职消防队配置方面的问题。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工地。6至7月份,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市消防大队配合,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临时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以及在建工程、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十五)宾馆、饭店。7至8月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市卫计、消防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宾馆、饭店等住宿、餐饮服务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坏、故障以及客房、厨房、多功能会议厅、洗衣房、库房、锅炉房、维修(木工)间、变配电室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措施。

  1.深化“七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消防宣传标语墙、漫画墙建设,组织宣传小分队持续开展巡回消防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周宣传不少于3个半天。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组织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消防文艺公益演出”、“5·12”防灾减灾宣传和“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市农业、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开展夏季麦收防火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不违规焚烧秸秆。市教体部门联合消防部门推进消防教育“进学校、进军训”工作,推动4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推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3.做好新闻发布。市政府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新闻通稿等形式,统一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告知广大群众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的内容、举措和要求,督促各乡镇、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4.加强工作调度。市消防大队设立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活动信息,适时做好工作调度,推进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5.开展联合督导。抽调公安、教体、安监、文化、工信等部门人员,自6月中旬开始,深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督导检查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措施。

  1.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日常消防监管、联合检查、函告通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管理责任。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住建、文化、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我省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汽车客运站等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70%的单位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并按照不低于单位总数30%的标准对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2.深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1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市消防大队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对所有网格管理人员进行至少两次消防业务培训,确保其会检查、会发现问题、能督促解决问题。

  3.开展排查检查。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监督人员,成立检查队伍,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逐乡镇开展检查,同时,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乡镇要制定出台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扶持措施,9月份,70%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30%的其他重点单位、7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9月底前,20%的商业区及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5.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结合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要督促指导大型发电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大型重要物资仓库基地等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加速推进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9月份,市级和全国重点镇完成修编工作,其余4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推动城市建成区和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9月底前要完成70%以上的市政消火栓年度新建、补建任务。

  6.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9月底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沿街“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以及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完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70%以上的年度安装任务。

  7.开展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至少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强力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每月2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因消防违法被大额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行政拘留的案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全面组织检查,实施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安排本乡镇、本部门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方案、领导组织(见附件1、2)以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7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小结,9月17日报工作总结。活动期间,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夏季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台账(见附件3、4)。

  附件:1.乡镇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领导组织统计表

  2.市直单位宣传月活动夏季消防检查领导组织统计表

  3.夏季消防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4.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台账

附件1

 

乡镇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领导组织统计表

 

乡镇

领导小组职务

姓名

所属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副组长

 

 

 

 

 

 

 

 

 

 

 

 

 

 

 

 

 

 

 

……

 

 

 

 

……

 

 

 

 

……

 

 

 

 

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直单位宣传月活动夏季消防检查领导组织统计表

 

单位

领导小组职务

姓名

所属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副组长

 

 

 

 

 

 

 

 

 

 

 

 

 

 

 

 

 

 

 

……

 

 

 

 

……

 

 

 

 

……

 

 

 

 

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夏季消防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乡镇/局/派出所

成立检查组(个)

出动检查人员(个)

检查单位(个)

发现火灾隐患(处)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处)

临时查封(处)

责令“三停”(个)

罚款(万元)

行政拘留(人)

备注

 

 

 

 

 

 

 

 

 

 

 

 

 

 

 

 

 

 

 

 

 

 

 

 

 

 

 

 

 

 

 

 

 

 

 

 

 

 

 

 

 

 

 

 

 

 

 

 

 

 

 

 

 

 

 

 

 

 

 

 

 

 

 

 

 

 

 

 

 

 

 

 

 

 

 

 

 

 

 

 

 

 

 

 

 

 

 

 

 

 

 

 

 

 

 

 

 

 

 

合  计

 

 

 

 

 

 

 

 

 

 

说明:填报单位不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写。

附件4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乡镇/局/派出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发现火灾隐患

采取措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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