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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67021000048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6-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6〕40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6〕9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对涉及我市落实的重点工作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细化量化任务,于6月20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每季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电子版发送至yczwdc@126.com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1.以去库存、促消费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支持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促进新市民在城镇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公租房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解决。防控商业地产风险,鼓励房地产企业跨界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建筑业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推动供给侧结构调整工作。

  分类施策,支持各类困难企业分兵突围。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鼓励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妥善安置员工、处置债务,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推动提标改造、优化升级;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多措并举,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省降低企业成本和税费负担的政策措施。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实现降成本、增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强化服务,创新政府支持方式。继续开展银企、产销、用工、产学研对接活动,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运用基金参与、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和优质项目建设。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对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

  3.继续挖掘需求潜力。实施“1816”投资促进计划,在十大领域实施5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25个。启动一批“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新兴热点消费促进工程,努力提升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能力,大力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等信息消费,落实好皮卡等轻型货车下乡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商务局

  扩大消费信贷,改善消费环境。引进外向型项目,培育出口基地和外向型产业集群;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其他需求旺盛产品进口。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5.坚持中心带动、向心发展、错位发展和互动发展,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不断提升整体竞争优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解决“城市病”,增强城市宜居性。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进“多规合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推进智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垃圾处理和公厕建设、供暖工程、生活饮水提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扩容、排水排涝和雨污分流、管道燃气延伸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

  加强道路交通和停车场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改进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三、建设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7.提高粮食产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大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新建高标准粮田17万亩。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水利局

  8.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局

  持续提升果蔬、花卉苗木、生猪、家禽、肉牛肉羊、奶业等集群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启动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集群和乡村特色经济园区。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市场局、市商务局

  9.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探索不同层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有效方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抓好农垦、国有林场、集体林权、供销社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

  10.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新建、改建218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改造农村危房2600户。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村村通自来水。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工程,探索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责任单位: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四、强化开放带动,增强内外联动发展能力

  11.持续优化开放环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外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招商由主要靠优惠政策向主要靠优质综合服务转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局

  五、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永城

  12.以解决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实施有效治理。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

  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发电机组和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争取并利用好省级安排雾霾治理资金,支持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技术改造等重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遏制雾霾天气频发态势,力争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消除黑臭河。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加强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

  13.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狠抓源头预防。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

  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低碳城市和园区试点,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工程和节能节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14.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怠政失职。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

  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和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推进永城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六、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5.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妥善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稳定扩大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持续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收入。多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6.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推进我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规划和部署,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探索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对贫困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均4000元和3000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棚户区改造开工8365套。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展红十字事业,鼓励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建成“六位一体”社会福利中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17.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优化布局、提高质量、解决教育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快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乡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启动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推进品牌示范和特色职业院校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调整中职学校布局。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完善助学体系,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努力让永城学子接受优质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18.推进健康永城建设。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布局不均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医疗联合试点范围,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促进分级诊疗。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身心更健康。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9.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反恐怖工作和打击犯罪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帮扶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社区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试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远离非法集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分类处置和依法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武部、市人防办

  持续开展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武部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外事、侨务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统计、史志、文史、档案、地震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外侨办、市统计局、市志办、市档案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七、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2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加强和改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开“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把该管的管好;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七五”普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3.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实话、察实情、出实招。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公务人员素质能力。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引导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全面覆盖的督查机制,坚决遏制“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现象,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2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规政纪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规定,推动监察和审计全覆盖,强化巡视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反腐惩恶,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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