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57013000048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6〕35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10日
永城市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2016〕20号)和《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
乡镇政府、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管理、执法和服务重在基层。市政府自2012年起,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乡镇、市政府部门,尤其是一线执法单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重视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执法理念陈旧、执法方式简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强调,要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分别对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放管结合”、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政府将2016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通过抓基层尤其是与企业发展、社会管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求真务实,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统一、行政执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统一。
二、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发展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基层提升年”工作主题,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不断创新发展。
(一)持续完善服务体系。选准突破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基层行政服务体系。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基层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探索“书面承诺公示制”、“缺件备忘制”;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深入推行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的重要方式。一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号)及相关工作规范,在一线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着重纠正对推行行政指导方式认识不清、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脱节、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等问题。三是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等多种灵活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适合本部门执法实际的行政指导制度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通过星级执法队伍创建、执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形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城管形象、推进执法和谐。
(三)稳步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型行政执法的重要方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起草印发全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调解的原则、范围和要求。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0号)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建立由市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市政府定期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和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开展行政调解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牵头作用,具体承担本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信息交流和宣传培训,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效果,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市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发改(价格)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要积极探索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将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确定为行政调解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总结典型经验,并向全市推广,不断提升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四)切实抓好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市政府各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为明年评选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活动打好基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明确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职责。围绕“基层提升年”工作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针对一线行政执法中多发、易发的突出问题,明确措施和时限,落实责任,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改进效果。切实加强执法保障,依照规定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执法技术手段研发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服务型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对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交流学习,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强化推进机制。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一线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5号)和《通知》要求,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为重点,继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特别是一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通过观摩会、现场会等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以创新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分解细化(见附件),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督导体系,加强日常督导、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访,对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及时表彰推广,并在依法行政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举措和效果,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四个一”学习宣传活动,即总结提升全市工作经验,拍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视频;依托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成果,公布特色鲜明的典型经验;选择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典型,组织一次生动务实的现场会;开展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制作精良的微电影。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永城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细则
附 件
永城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细则
序号 |
事项 |
需报送的材料 |
完成时限 |
一 |
年度方案制定情况 |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 |
5月中旬 |
二 |
组织开展观摩、交流等 情况 |
1.开展观摩会或现场会等活动的通知 |
8月底 |
2.组织观摩会或现场会等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料 |
|||
3.相关典型经验 |
|||
三 |
推行行政指导情况 |
1.评查行政指导案卷或评选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 |
7月15日前 |
2.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的结果或评选出的行政指导案例 |
|||
3.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的文件、照片、视频等材料 |
8月上旬 |
||
四 |
开展行政调解情况 |
1.部署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
6月中旬
|
2.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 |
|||
3.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情况 |
|||
五 |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情况 |
体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年度培训考试的相关材料(文件、 照片等) |
9月中旬 |
六 |
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 示范点情况 |
1.年度方案中明确培育对象(重点是行政调解示范点) |
5月中旬 |
2.对培育对象验收情况 |
9月底 |
||
3.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情况 |
10月底 |
||
七 |
开展督促检查情况 |
督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
8月底 |
八 |
宣传工作 |
推荐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至少一部) |
按要求报送 |
九 |
创新举措 |
具体创新举措、成效 |
10月中旬 |
说明:1.本细则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分别由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按时间节点报送;3.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4.第三项第3小项内容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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