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47029000048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6〕28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3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统计、财政、国税、地税、工信、商务、农业、畜牧、住房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监管、人行、供电、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上报材料前要经分管市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上报4月份材料时需上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四、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上传电子版到以下两个邮箱:yczfb@126.com 或 ycfgwzh@126.com ;联系人:左自谦;联系电话:135******1617,2718977。
附件:单位责任分工
2016年4月25日
附 件
单位责任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监测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变化和经济形势,组织联合调研,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监测分析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研判财税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工信委: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金融监管局、市人行:负责监测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供电公司: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发用电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全市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研判、调研等工作,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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