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17020000047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6〕1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5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经合法性判定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日前,制定《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6 年1 月21日—6月10日,市国土资源、地矿部门分别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核查,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查处并整改到位。
2016年6月11日—6月20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实地已拆除图斑的逐宗验收,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卫片执法结果,等待省级数据审核。
2015年6月21日—6月30 日,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督查督导工作。
(三)审核验收阶段。2016 年6 月底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及责任追究工作,形成自查验收报告上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省级验收。
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监等部门,共同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资源、地矿部门作为组织开展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对此项工作分别负责,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等各环节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永办〔2014〕10号)要求,认真落实部门职责。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5 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
(四)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图斑的整改拆除情况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将督查、验收的有关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虚报瞒报、伪造用地现场等行为,或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全市。
(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填表人填写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各乡镇图斑的整改拆除工作,要建立图斑核查、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六)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市国土资源和地矿部门要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全市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同时,着手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违法用地较为普遍的乡镇,必要时可暂停该乡镇项目的土地报批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送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履行职责,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七)强化约谈问责。在确定约谈、问责乡镇时,要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 号第三条有关规定,即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或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或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乡镇,也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推动查处、整改工作。在约谈土地违法严重乡镇的同时,兼顾矿产违法严重的乡镇,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
开展约谈时,可邀请主流媒体参加,加大对外宣传和曝光力度。
对违法数量较多、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但乡镇采取有效措施在2016年6月30日前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范围;7月31日前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
加强对被约谈、问责乡镇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到位。市国土资源、地矿部门可探索利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加强对被约谈、问责乡镇的监测监管。
五、信息和成果上报
2016年1月20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我市卫片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及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经验、做法等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从2016年1月起,每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
2016年6月30日前,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及时上报。
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有关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在开展约谈后的3个工作日内上报约谈材料,启动问责程序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启动问责情况。
附件: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永城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庆勇(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中华(市政府副市长)
邵明杰(市政府副市长)
刘 军(市政府党组成员、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 伟(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旭(市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蒋清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地矿局局长)
吕建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丁怀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传印(市财政局局长)
王云生(市林业局局长)
张亚超(市农业局局长)
张瑞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贵轩(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明义(市工商局局长)
常 红(市地税局局长)
姜 山(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洪波(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夏明旭(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霍升领(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其山(市供电公司经理)
王 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魏 敏(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朝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冰芝(市法院副院长)
赵显俊(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蒋清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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