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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1070230000478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0-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5〕115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央预算内省基建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中央预算内省基建投资项目和

  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央预算内省基建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专项督导,推动各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着力促开工,抓进度,进一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更好服务稳增长保态势大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15年,省发改委共下达我市投资计划16批次(不含永煤集团、神火集团项目),共 21个项目,按照省发改委要求,10月底,开工率要达到80%;11月底,开工率要达到100%。

  二、高度重视

  市政府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把项目推进作为首要工作严肃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如期开工建设。要及时向市分管领导汇报,研究建设方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三、明确任务

  市发改委要加快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转发和协助督导工作;市财政部门要及时协调组织,加快预算评审工作,做好资金及时拨付,特事特办、优先办理,受理后5日内务必完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等工作;项目主管单位要认真解决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确保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基建项目在10月底前开工率达80%,11月底前开工率达100%。

  四、协调调度

  成立协调调度领导小组,李宗岩同志任组长,每10天调度一次,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五、严格督查

  加强督查工作,市“33634”项目督导领导组和政府办督查室对中央省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紧密配合,每周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督导一次,督导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六、严肃问责

  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对10月底不按规定时间开工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11月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因懒政、怠政工作不力影响项目进度的,由市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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