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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770240000476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5〕75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培养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和综合性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科技延伸服务和科技支撑服务为重点,培育规范科技服务市场,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根据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科技服务向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效益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促进科技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坚持加快发展与注重规范相结合,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促进类别的科技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发展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促进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2%,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达到8家,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以上,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1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研究开发及其服务。建立和完善研究开发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加强科研资源整合,提高研究开发服务能力。支持知名企业和高端人才在我市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研究开发服务企业,培育研究开发交易市场。

  (二)技术中介及推广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服务,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具有科技咨询、评估与鉴定、成果推介、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结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平台等建设,推动科技服务市场化。

  (三)科技金融服务。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创投、信贷、债券、担保、保险等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业,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制定贴息、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拓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建立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专营机构,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四)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发展,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加强咨询、检索、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开拓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法律援助等增值服务。提升信息分析、专利预警和战略研究等专业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五)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拓展科普服务渠道。整合教育、科普资源,在辖区内小学、初中及高中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提供科普服务新平台。

  (六)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气象、地震、环境等专业技术服务。推进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和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制造业和农业检测、食品药品检测、安全生产检测等公共检测业务的服务外包。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互联网和软件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改造,实现从决策、管理、控制、工艺设计到加工、生产、装备水平的全面升级。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应用工业生产控制嵌入式软件、生产执行控制系统、ERP系统及供应链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机械装备制造的嫁接和融合,推进工业软件、物联网、电子商务等在传统行业中的应用推广。

  (八)科技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良性发展的民营科技咨询机构,促进咨询成果商品化、咨询服务市场化、咨询企业产业化发展。鼓励科技咨询机构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战略研究、可行性分析和决策论证。围绕结构调整、转型发展、企业可持续发展、技术发展预测、技术评估、企业诊断等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发展战略和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科技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各类科技服务业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企业,积极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机构和组织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落实国家科技服务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科技服务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消除重复征税。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信托投资、信托贷款等,丰富财政资金使用渠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鼓励类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四)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持企业设立技术转移工作部门或者技术转移专员,负责收集、分析企业技术成果和技术需求,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保护策略,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服务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实际,积极引进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人员编制、工资收入、社会保险等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执行,逐步提高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落实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建立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和创业型人才,为加快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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