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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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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77017000047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5〕70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5日

  永城市2015年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深入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62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积极打造我市人力资源新优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目标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抢抓中原经济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产业转移机遇,坚持“六路并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体、民政、农业、扶贫、残联六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深化校企合作、抓好项目带动、实施高端引领,逐步构建我市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着力推进“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5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人。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六路并进”,广泛深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以“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积极推动培训对象的广覆盖、培训类型的多形式、培训等级的多层次、培训载体的多元化,开展“送技能下乡进厂”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

  

  1. 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助推城镇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作用,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更多进入企业生产一线,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5000人次。

 

  强化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结合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根据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和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的需要,推动企业建立职工长期培训制度,贯通企业职工职业成长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在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员“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住”,逐步实现向市民和产业工人转变。全年培训企业在职职工3000人。    

  持续抓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依托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800人次;面对全社会大力宣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主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600人次,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5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紧抓全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二期工程的重要机遇,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继续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依托永城市中等职业学校,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以各类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500人。围绕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经济结构调整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开展针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完成劳动预备制培训6400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积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 工程、现代化农业生产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粮食产业化工程,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全年完成培训2168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实施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组织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发展能力;实施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围绕地方特色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发展,开展“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产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选择规模化养殖、高效种植、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经济效益高、增收潜力大、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的产业或专业,全年完成贫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使其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保证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建立分级负责、合理分担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培训正常需求。全年完成培训500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1314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责任单位:市残联)    

  (二)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创新培养模式。

  1.健全运行机制。围绕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我市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化工产业等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态势,积极培育具有地方和产业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发挥集团的资源优势和带动作用。建立校企合作促进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统筹协调我市校企合作发展,引导、支持更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拓展校企特色合作深度。

  2.创新合作方式。针对各类就业群体继续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四个对接”实施(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市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用工需求。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强化企业对培训方式和培训结果的评价角色,推动实现职校与企业深入融合、共同发展。

  (三)实施高端引领,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永煤、神火等大型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配置保障培训服务平台的建设,形成企业发展与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

  2.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1.完善职业培训管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对承担政府补贴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评审,规范认定程序和管理过程,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对符合条件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公示。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鼓励启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工作,规范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落实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补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

  3.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全面推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推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点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尊重和保障企业用人、评价自主权,进一步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大力支持企业建设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鼓励企业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倾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由省政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将根据2015年的任务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

  (二)密切部门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体、农业、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对口衔接,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

  (三)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全面落实省、市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分配职业培训补贴。要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财政性教育经费、就业专项资金和教育附加费要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倾斜。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技能鉴定、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参训合格学员以“代金券”形式发给补贴,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的督导调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重在持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长效机制。市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要把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改革措施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公之于众,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工程建设和发展中来。要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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