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5030370130000473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3-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5〕12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永城年鉴(2015)》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永各单位:
《永城年鉴》是一部年度资料性文献,客观、准确、系统地记载永城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是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展示形象、扩大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史料价值,也为永城市地方志的编纂提供翔实的年度资料。为了做好《永城年鉴(2015)》的资料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
年鉴资料的收集整理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了做好《永城年鉴(2015)》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把年鉴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撰稿人,把需要提供的资料准确及时地提供出来,确保《永城年鉴(2015)》的征稿、编纂、出版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保撰稿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撰稿人员的支持力度,做到专人、专职、专业。对本单位提供的年鉴资料,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把关,确保稿件内容真实、准确、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保证撰稿质量,把《永城年鉴》办成信息量丰富、特色突出、内容准确、文字精炼、装帧精美、实用性强的精品年鉴。
三、做好图片征集工作
图片是年鉴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直观生动的形象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及自然生态等各方面的状况。全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提供图片资料。
四、及时上报文稿
全市各单位所报送年鉴文稿需经本单位一把手审核,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文稿1份报送市志办,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信箱:ycszb@126.com)。联系电话:0370—5112215。
附件:提供年鉴资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5年3月6日
附 件
提供年鉴资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要求提供的年鉴资料是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资料。年鉴资料应真实,人名、地名、时间、事实、数据、图片、引文等应准确。
2.条目。条目是年鉴的主要表现形式,条目分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综合性条目仅一个,即“概况”,记述一个单位及所辖范围内的本年度总体情况和闪光点,其内容要精炼、概括。单一性条目若干个,一事一条,记述年度主要工作及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大事、要事、新事及重要活动等,其内容要具体,基本要素应齐全。条目的标题要简练,中心词突出,题文相符。
3.图片。图片选用注重典型性、资料性,突出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
4.表格。表格包括表题、表体以及必要的表注等。表格内容要准确,设计要规范。
5.人物。人物记述可采用简介、名录、表等形式。入鉴人物应严格掌握标准,人物记述应做到客观、准确、公允。领导成员名单,是女性的括号内应注明。本年度有调动情况的要注明任职、离职时间。
6.年鉴采用的数据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未列入统计范围的,以业务主管部门的为准。
7.年鉴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的表述前后要一致。
8.称谓。除特载、附录两大类目外,所有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禁止用“我局”、“我市”、“本市”、“本地”等有关第一人称的称呼。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用全称,若全称过长,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使用简称。
9.数字。当代纪年、统计表中的数值、整数、小数、百分数、比例等用阿拉伯数字;几分之几用汉字;概数用汉字,如“六七十元”。
10.计量单位。要用法定计量单位。耕地面积如果是“亩”,要在括号内换算成公顷扩注。
11.时间表述。纪年的数字不能简写;表示时间时,不得使用不具体的时间概念和容易引起歧义的时间代用词,如“前年”、“今年”、“明年”、“上月”、“下月”、“本月”、“昨天”、“今天”、“明天”、“不久以前”、“目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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