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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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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403047008000047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03-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4〕24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4年企业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4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8日
  永城市2014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企业服务工作体系构建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企业服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服务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核心,以打造“示范区、百强晋位、富民强市”为总目标,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为立足点,坚持发挥政策外力与激发企业活力相结合、壮大龙头企业与培育中小微企业相统一,突出百强和百高企业培育,突出“三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突出惠企政策落实,着力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着力推动企业平稳运行、创新发展、管理提升、做大做强,营造务实、诚信、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为永城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企业规模、效益同步提升。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6亿元,增长12 %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20家。
  (二)企业活力增强。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4%以上,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超过30亿元。 培育6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性(试点)企业。
  (三)服务效能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涉企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办理,企业问题办结率达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长效服务机制,推动企业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1.继续完善市级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市政府主管部门抓好百强和百高企业培育和“一对一”服务,跟踪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落实情况,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以市产业聚居区为龙头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完善“双百”企业高层对接会制度、企业服务热线下基层等制度,落实领导分包、首席服务员、现场办公、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定期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议,针对重点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
  2.完善企业问题办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涉企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中的作用,完善工作流程,充实服务内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强化企业服务网宣传培训,完善企业问题受理、政策信息发布、产销对接平台等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企业问题台账,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跟踪问效等制度,将企业对问题办理的满意度评价纳入考核内容。
  3.完善政策导向和发布机制。落实好省已出台的稳增长的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等政策,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赴发达地区开展涉企政策调研,结合我市企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的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平台发布、免费发放涉企政策汇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等方式,使更多的企业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帮助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
  1.长期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分行业建立产销对接信息征集和发布制度,不定期开展“一对一”、 有针对性的产销对接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和联盟开展不同形式的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开展工业企业与电商企业系列对接活动。做好“十百千万”系列网上促销工程,搭建网上展示对接平台,指导产业聚集区开展小范围、重实效工业企业与电商对接活动。参加省2014年五大产业链暨电商对接大会。
  3.开展河南省名优产品扩消费行动。依托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系列展会平台,组织参加“豫企名品全国行”活动。
  4.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产品。组织企业参加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工业企业节能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提高我市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产业聚集区、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三)强化银企对接,缓解融资瓶颈。
  1.完善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分级建立政府、企业(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分领域、分行业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快建成市级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对接效率和效果。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帮助骨干企业制定综合性融资方案,协调完善项目融资条件。开展不同形式的融资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统筹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的能力。
  2.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资金投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把握好中原经济区发展契机,落实已有融资支持政策和进一步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3.加强对困难企业融资支持。对于基本条件、信用记录良好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协调金融机构以订单融资、存货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展期等多种方式给予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并购重组、技术改造、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必要授信支持。
  4.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探索服务的新方式、新方法,逐步由单纯的融资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努力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户数,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协调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挖潜,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及采取“区域集优”模式发行集合票据。
  5.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加强企业融资辅导,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
  6.继续实施“小巨人”信贷培育计划和“双百”企业信贷支持计划,引导提升银企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7.健全我市国有资本主导的担保体系,强化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探索建立财政、担保小贷公司、银行、保险“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永城支行、市银监局、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四)强化企业人才保障。
  1.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企业用工服务网络平台,促进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即时对接,鼓励院校与企业以“订单式”、“冠名班”等形式开展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开展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及用工对接活动。
  2.充分利用好各级企业家培训教育平台。组织企业参加“河南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组织落实EMBA学历培训,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和企业家培训。
  3.强化企业高技能人才保障。围绕产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共建研究基地和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措施,稳定企业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五)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加快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围绕提质增效、延链补链,做好市本级200个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引导企业加快信息化、数控化改造,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全方位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2.强化创新驱动。实施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工程,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技术需求项目产学研合作对接,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集聚。培育一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2家,新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新增数字企业4家。突出品牌创建。创建国家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件;创建国家、省级名牌产品2-3个。市产业集聚区争创河南省高新技术开发区。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整合重组、创新驱动、融合提升等措施,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龙头企业。综合运用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城区道路雨污分流设施。加快淘汰一批技术装备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产能。继续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落实困难企业社保费缓减等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六)创新要素保障机制。
  1.强化运行调节和生产要素保证。加强重点行业运行监测预警,有针对性地落实重点行业稳运行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深度整合,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特别是有订单、有竞争力的重点企业用电需求。
  2.完善企业用地保障机制。检查“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通过用好“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药厂、工矿废弃地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地挖潜力度、统筹安排使用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推进建设用地网上审批,严格执行限时审查制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重点项目实行单独组卷,及时协调处理用地难题,全力做好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
  3.创新环境要素保障机制。优化配置环境要素,对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管理,促使各地有效利用环境容量,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积极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增强企业节约公共资源意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简化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总量核定、环评审批等中间环节,提高效率,加快审批。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优化办、市电力公司
  (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完善企业减负日常工作机制,继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除国家和省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禁止收取。严厉查处“四乱”( 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2.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市级行政中心规范运行,切实简化报批、审批手续,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核和备案权限,大力推广“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为依法执行。
  3.强化外来客商权益保护。利用好“三中心”(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联审联批和代理服务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维护外来投资客商合法权益,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4.优化企业周边环境。注意发现和治理影响企业稳定、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类治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确保企业生产秩序正常。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优化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由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牵头、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抓好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惠企政策落实,不断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市政府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多层次、多渠道地为企业提供行业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量化考核。
  完善企业服务督导考核机制,市级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活动,针对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以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企业需求,解决企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建立企业服务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问题处理和解决情况,对久拖不决的问题挂牌督办。继续把政府各有关部门服务企业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企业满意度评价及投诉率、经济运行指标、企业问题办理、政策落实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由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对我市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我省及地市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企业成长、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企业服务工作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我市企业服务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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