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403027025000047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4-02-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4〕4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暨县域经济评价工作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3年永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的起草暨县域经济评价有关工作,现就资料报送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公报
统计公报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对外经济、交通邮电和旅游、金融和保险、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共十三个部分。
二、县域经济评价
县域经济评价包括乡村基本情况、人口与就业、综合经济、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贸易外经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共十三个部分。
三、资料报送时间
相关部门将本部门负责提供的2013年统计公报暨县域经济评价指标数据和反映本部门2013年突出工作成绩的文字材料,于2月20日之前,报送市统计局综合科。
四、发布和上报时间
统计公报定于3月下旬,经市政府审批后对外发布。县域经济评价指标数据定于3月中旬上报。
联系人:刘欣,联系方式:2718761,139******4547;联系人:曹向丽,联系方式2718720,150******7783。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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