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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6240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4-08-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4〕22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3号)、《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商政办〔2023〕5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城市安全重点领域,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责任,分步推进。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监管保障制度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物联感知设施设备的建设投入,主动与政府监管平台联网对接。按照“市、县一体化”模式,将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急用先建。

(二)共建共享,建管并重。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融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管理模式。规范全市各部门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环节,研究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标准,注重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形成高效、有力、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阶段目标

(一)2024年底。建成永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中心城区实现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以下简称“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实现“三高”区域安全运行监测,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延伸;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

(二)2025年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四、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一)打牢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基础。

1.摸清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底数。运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成果,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安委办函〔2021〕45 号)、《河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聚焦城市“三高”区域,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以城市生命线基础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等为基础,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物联感知平台,汇聚国土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和人口经济信息等社会资源数据、生命线基础设施建模数据、天眼等物联感知数据,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加强数据实时更新和互联共享,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信息要素真实准确、高效利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重要数据及信息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

3.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感知网。按照“谁负责、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以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为依据,以“三高”区域为重点,布设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实用的物联感知设施设备或整合已有物联感知设施设备,形成城市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等各领域监测感知“一张网”,逐步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数据的自动采集、动态监测、风险识别、全面感知。燃气、供水、热力等企业重点做好权属范围内物联感知设施设备布设,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排水、桥梁、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及燃气管网相邻空间物联感知设施设备的布设工作。

2024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及燃气管网相邻空间物联感知设施设备的布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整合对接排水防涝、桥梁、综合管廊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燃气、供水、供热等企业已建成相关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打通部门企业数据壁垒,汇聚共享数据资源。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对城市生命线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一网统管”。

2024年底,实现对城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工作,完成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保障体系。

5.明确标准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对接、综合评价相关标准规范,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

6.完善管理机制。依托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抽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以及燃气、供水、热力等企业人员,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管理专业队伍。落实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警分级和预警发布和联动响应处置流程,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发展城市生命线安全产业。

7.打造产业集群,开展技术研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搭建合作平台,组建产业联盟,促进技术人才落地,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监测技术和感应设施设备技术研发。加强市场监管,严把产品和工程建设质量关,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领域,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8.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申请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城市更新和老旧管网改造中,预留资金用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融资需求。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考评机制,由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负总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主导责任,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时序,高标准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健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调度、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物联感知设施设备的建设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智能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三)注重创新驱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的交流协作,发挥其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城市生命线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探索科技兴安新路径。注重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为城市生命线安全发展提供智力保障。积极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培训,着力打造高水平的监测值守、分析评估、应急调度专业队伍。

(四)强化督导考评问效。发挥好跟踪问效作用,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市督查局将定期督导考评相关单位、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公布考评结果,每月24日前将《永城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月度报表》报送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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