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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6202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4-05-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4〕17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永城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永城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2024年525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四、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徐子惠;

电  话:5113220;

邮  箱:yczfbek@126.com。

附件: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

时间

1

永城市荣誉市民授予办法

市民政局

第一季度

2

2024年永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季度

3

永城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一季度

4

永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市卫生健康委

第二季度

5

永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市卫生健康委

第二季度

6

永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市矿业开发技术中心

第四季度

7

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

管理办法

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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