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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97011000047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20〕9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城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3日

 

永城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三级客运网建设规划,转变我市道路客运发展方式,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要求,实现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运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面整治客车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实施方案和全面取消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规〔2019〕5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9〕44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属性原则。明确城乡客运公交的公共服务性质,切实方便人民群众。

  (二)便民服务原则。坚持线路设置和站点布局科学合理化、车辆设施整洁化、运营方式公交化、票价优惠均等化、服务标准规范化、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化。

  (三)一体化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充分、密度适宜的城乡客运公交网络。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全面实现“规划科学、资源优化、管理统一、便捷高效”的城乡道路客运公交一体化目标,建立健全市域公交全覆盖的城乡客运体系。

  (二)工作任务。

  1.明确部门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工作。

  2.理顺管理体制。将永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永城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永城市龙腾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成国有控股公司——永城市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控集团”);将城区公交、城乡客运职能和高铁快客、长途客车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成2个子公司,作为市交控集团下属公司。

  3.统一规划公交网络。对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进行统一规划,完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网络,形成以城区公交网为基础、骨干公交网为重点、区域公交网为补充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网络。

  4.统一运营管理。运营车型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做到“三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根据客流密度、行程距离等差异,合理确定公交票价,统一运营收费标准。

  5.妥善安置原职工。原从事城乡客运班线运营的驾驶员可由市交控集团优先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其工资收入稳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符合驾驶员条件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可持驾驶证件上岗;不符合驾驶员条件的,根据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岗位,确保一岗一人,坚决避免供养闲散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重点做好企业改制工作,加大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及站场布局规划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16日—12月31日)。

  1.组建成立市交控集团,下设长途客运、城乡公交客运两个子公司。

  2.对现有12条城市公交、33条农村客运线路进行调整,促进公交线路运行合理化,对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坚持“车头向下”,合理调配运力,拓展城乡公交线路的深度和广度,达到“村村通公交”。东西城区间抓紧规划布局4—5个公交车始发站点,保持现有公交体系不变,重新谋划各乡镇到东西城区的运营线路,将城市周边新布局的公交车始发站点作为连接点,确保城乡公交线路无缝对接。

  3.行政许可经营期限到期的车辆,依法收回行政许可,全部无条件退出经营;行政许可经营期限尚未到期的车辆,按剩余使用年限,制定统一补偿标准,依法有序组织收回。

  4.公交车辆全部统一使用充电式车辆,原有的柴油车、汽油车及LNG、CNG车辆全部淘汰取消。对接好国家、省有关优惠补助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电动汽车用电补贴、线路运营补贴等政策性资金,积极筹备电动汽车采购事宜,优先选择零首付、零利率的车企合作,按3—5年期分期偿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日—6月30日)。

  1.优化网络布局,重点提升服务,强化点线衔接,统筹农村客运与高铁客运、城市公交、长途班线的衔接与融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建制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城乡客运网络。

  2.市交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机制和规范的法人管理结构。

  3.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通客车公路基础条件,完善县级客运站功能;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客运、物流、快递、邮政、电商等融合发展;在客流密集处设置港湾站、招呼站,合理设置候车亭或停车站(牌)。

  四、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具体实施、车辆收购及城乡客运运力应急保障工作,及时通报信息。

  2.市财政局。做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筹措车辆收购资金,确保拨付及时。

  3.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形成科学匹配的城乡交通全域规划体系;将城乡客运公交站点纳入道路建设规划。

  4.市公安局。密切关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交通秩序;协助做好车辆转户和新车上牌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车辆运营成本核算、票价核定及其他相关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涉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7.市审计局。做好改革工作涉及的财政补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8.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从业人员联系、信息上报、应急维稳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维稳责任。同时,负责提供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用地,保证区域内一体化改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向从事公路客运和农村客运的企业、车主和驾驶员宣讲政策,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客运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专班。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夯实责任、相互配合,确保全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建立必要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加大财力保障。根据“城乡一体、财政扶持、两级共建”的原则,市财政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筹措各方面资金并及时拨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客运公交市场监管措施,督促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营、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促进城乡客运公交经营单位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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