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803017008000046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1-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8〕2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供电公司和市水务公司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全省国企改革攻坚战打响以来,市供电公司和市水务公司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率先完成了供电和供水维修改造、资产移交、专项审计等各项任务,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2017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国企改革攻坚突出贡献单位”。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供电公司和市水务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供电公司和市水务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面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中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力赶超,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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