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703127005000046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1-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7〕40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2017年4月24—27日,“大美永城·百台采风”暨2016年度河南省县级台新闻奖评选会活动在我市成功举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齐心协力,创造性开展工作,完美承办了此次活动,受到了省广电协会以及来自省内外近百家媒体记者的一致赞誉。共发表稿件100多篇,发表诗歌60多首,创作电视专题片40多件并分别在省及各县(市)电视台播出,极大地宣传推介了永城,为提高永城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鉴于此,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通令嘉奖。
希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为榜样,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1月3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