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127005000046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1-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7〕40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4月24—27日,“大美永城·百台采风”暨2016年度河南省县级台新闻奖评选会活动在我市成功举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齐心协力,创造性开展工作,完美承办了此次活动,受到了省广电协会以及来自省内外近百家媒体记者的一致赞誉。共发表稿件100多篇,发表诗歌60多首,创作电视专题片40多件并分别在省及各县(市)电视台播出,极大地宣传推介了永城,为提高永城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鉴于此,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通令嘉奖。

  希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为榜样,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1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