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703097013000046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7〕29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城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47号)要求,经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和确认,市政府决定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经审核后,全市拟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95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共175项,行政处罚类共1209项,行政强制类共78项,行政检查类共110项,行政征收类共19项,行政给付类共11项,行政确认类共89项,其他职权类共268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共1531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共428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行政职权;对现有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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