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127019000046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6〕55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善于运作、善于谋划,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有效盘活土地资源,组织完成拆旧复耕36617.99亩,累计完成补充耕地24507.88亩,土地经营收入显著提高;牵头拆除非法砂石料场94处、非法砖瓦窑厂66座,参与取缔“小、乱、差”煤矸石场156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土地资源保障。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市国土资源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务实重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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