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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127019000046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12-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6〕52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市电视台坚持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积极探索新思路、打造新模式,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2016年11月,市电视台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县级广播电视“十佳电视台”。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电视台通令嘉奖。

  希望市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提高标杆,勇于开拓,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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