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117018000046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1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6〕45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民政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知识宣传,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积极组织双拥模范城创建,在2013年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于2016年7月29日,为我市夺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民政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市民政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市民政局为榜样,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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