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77015000046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7-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6〕30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中心,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既保护了耕地,又保障了发展。
2016年上半年,争取土地复垦资金1.79亿元;完成拆旧复耕验收5500余亩,占全年总任务的68.75%;报批建设用地695亩,完成土地供应714.44亩;城镇空闲土地清查工作圆满完成;有效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农村宅基地确权测绘全部结束,完成权属调查33.5万余宗,占工作总量的98%;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展开,首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已于7月1日正式颁发;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新增耕地3395.14亩;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约谈、零问责”,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国土资源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国土资源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新的思路、更好的措施和更足的干劲,积极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难题,不断提高保障经济发展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做出新贡献。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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