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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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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37018000046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6〕11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永城市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度永城市碧水工程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度永城市碧水工程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2030年)》,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实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度水质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新期盼、新要求,以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为核心,以整治不达标河流为重点,以确保水环境安全为底线,以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源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流经城市的河流消除黑臭现象;地表水责任断面浍河永城黄口断面和沱河小王桥断面水质在达标率达到80%以上的基础上实现持续改善;包河马桥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改善城市河流环境质量,是执政为民的体现,是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的重要抓手。将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水体黑臭现象作为2016年及今后若干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统筹运用控源截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景观绿化、污染治理等措施,对沱河、雪枫沟、汪楼沟、韩沟、永葛沟、白洋沟、大青沟、永酂运河等河流开展清洁行动,实现“水系畅通、水面清洁、堤岸秀美、人水和谐”的目标。2016年,继续开展沱河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沱河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垃圾、水体无异味、恢复常见鱼类生长的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加强水污染物控制排放和水资源节约利用,系统防治水污染。统筹兼顾水环境质量、水资源质量和水生态安全,以控制单元为管理单元,实施精细化管理。

  2.控源截污。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网分流工程建设,完善东、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进入产业集聚区东片区日处理废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处理,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直接排入河道的目标。

  3.环境整治。全面做好城区内河岸与河道保洁工作,着力解决西城区白洋沟、大青沟、永酂运河等因脏乱差、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实施河岸绿化美化工程,达到河岸与河道清洁、整齐、优美的目标。

  4.清淤疏浚。继续对西城区护城河、汪楼沟进行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提高河道通水能力。

  5.调水引流。加大城市河道生态用水的水源补给力度,加快水系连通,保证合理的河水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6.生态修复。开展河岸生态改造,科学配置河岸植物群落,建立阳光、水、植物、动物、微生物、土壤、堤岸之间互惠共存的河流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

  (二)继续开展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对沱河支流雪枫沟、汪楼沟、永葛沟、小白河、韩沟、大青沟北段和白洋沟等进行综合整治,加快城区管网改造,进行雨污分流;深入排查上述沟河城乡结合部河段,清除河道两侧垃圾,取消两岸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加强对上述沟河城区以外河道两侧的排污单位监管,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实现达标的单位予以关闭。

  (三)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我市辖区内企业,依法关停“十五小”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严防死灰复燃。2016年11月底前,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名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严查辖区内制浆造纸、化工、石化、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饮料制造、生物制药、皮革、农药、电镀、选矿、冶炼等12个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一旦发现,及时进行淘汰关闭,从严制定并严格实施其他重点行业淘汰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加快推进十八里镇日处理废水1300吨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十八里镇政府

  3.加快苗桥、芒山、马桥、陈集、城厢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调试,确保2016年6月底前正常运行;演集镇污水处理厂在3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苗桥镇政府、芒山镇政府、马桥镇政府、陈集镇政府、演集镇政府、城厢乡政府

  (四)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城镇化推进工作中,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合村并城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人口密集乡镇和环境敏感乡镇要优先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因人口聚集产生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问题。督促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16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五)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监管,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施,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力度,一旦发现保护区内有违法建设项目,立即予以拆除、关闭。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市、乡镇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每年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六)加强河流环境风险管理。结合我市水环境质量现状,制定并实施水质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进一步完善水污染事故联防机制,积极应对上游积存污水,防止污染团集中下泄,切实防范包河、浍河和沱河发生跨省境污染事故。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职责分工,市发改、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住建、环保、水利、畜牧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源地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碧水工程顺利推进、早见成效。

  (二)加强指导协调。结合河流水质现状和水质目标,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永城市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河流生态修复等工作方面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程措施早日实施、早见成效。市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河流水质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制度政策。一是建立水环境质量反退化制度,确保各控制断面水质等级不降低、各水体使用功能不下降、各水体污染负荷不增加。将环境质量反退化作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严格监督所有污染源、排污行为、排污过程,确保辖区内水环境质量不退化。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水环境质量严重退化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落实新建项目水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格控制超标河流所在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新、扩、改建项目审批时,排入水质超标20%以下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1倍替代;水质超标20%至50%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2倍替代;水质超标50%以上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3倍替代。三是实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制度,确保敏感时期水环境安全。在枯水期等容易引起水质超标的敏感时段,对排污负荷大的排污企业依法采取限产、限排等强化措施,降低河流污染负荷,防止出现污染事件。

  (四)健全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合理配置政府各项资源,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碧水工程中来,确保碧水工程顺利实施。

  (五)强化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达不到流域标准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严格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碧水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整治效果良好、水质改善明显的,优先加大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工程实施缓慢、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和单位,对有关责任方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实施挂牌督办,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各类环保创建,取消其创先评优资格。

  附件:1. 2016年永城市河流水质目标汇总表

  2. 2016年应建成投运的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附件1

  2016年永城市河流水质目标汇总表

  序号 地市 考核断面名称 所在控制单元 所属河流 流域名称 规划目标

  1 永城 永城黄口 包浍河商丘永城控制单元 浍河 淮河 Ⅳ类

  2  小王桥 沱河商丘永城控制单元 沱河 淮河 Ⅴ类

  3  永城马桥 包河商丘永城控制单元 包河 淮河 Ⅴ类

  附件2

  2016年应建成投运的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进度 投运时间要求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十八里镇污水处理厂 开工 2016年12月 十八里镇政府 张玉海

  2 酂城镇污水处理厂 开工 2016年6月 酂城镇政府 曹朝晖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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