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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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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27027000045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2-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5〕21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5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4日

  永城市2015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为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生态、幸福新永城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

  1.企业养老保险。将产业集聚区的各类企业,服务行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作为企业养老保险重点扩面单位。上半年以宣传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为主,下半年以落实参保人员为主。全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3.7亿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针对已参保登记而未缴费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成集中参保。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个别应保未保单位,尽快按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好“三比对”(即与工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比对,与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比对,与“两定”单位参保人数比对),找出扩覆空间,把握扩覆重点,注重扩覆效果,力争不留参保空白点。参保人数增加到6.7万人,征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1亿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巩固、稳定已参保城镇居民的同时,以流动人口、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沉陷区中小学生为重点,千方百计挖掘潜力,创新参保服务方式,确保应保尽保。参保人数增加到8.6万人,征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2700万元。

  6.生育保险。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以超市、休闲娱乐场所、餐饮等第三产业为生育保险扩面重点。参保人数增加到2.6万人,征收生育保险费360万元。

  7.失业保险。将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参保扩面重点,严格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参保征收,完善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单位征缴机制,保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81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650万元。

  8.工伤保险。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努力做好单位、企业参保事宜;扩大事业单位参保范围,认真落实好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参保人数增加到9.73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2500万元。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二)加快推进社保一卡通建设。本着职责明晰、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业务职责,在管理流程、安全机制、应用设计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持卡人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服务,全年全市社会保险卡持卡人数增加45万人。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四)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1.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今日永城》等媒体刊发住房公积金知识、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印发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知识宣传册,深入乡镇、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

  2.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归集扩面。对全市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积金建制情况进行摸底清查。牢牢把握财政供给单位和垂直部门住房公积金缴纳主体,重点向乡镇和非公有制企业延伸,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行政推动、依法强制,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全员覆盖,产业集聚区重点非公企业逐步扩展,29个乡镇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强化督导。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列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协调建立“五险一金”捆绑缴存机制,把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单位职工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成立督导小组,负责督导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加快建缴步伐。

  4.加强行政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清缴机制,对未缴存单位进行上门宣传、督导、执法,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建立执法曝光平台,对有能力建缴拒不建缴的单位依法进行曝光。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缴、停交、断交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人:翟凤超)

  (五)加快推进“仁和居”养老服务中心建设。3月份开始动工,12月份主体工程完工。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朱会堂)

  (六)加快推进敬老院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朱会堂)

  (七)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责任领导:李中华、吴英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责任人:朱会堂、屈玉华)

  (八)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1.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为精神病患者提供综合性防治康复服务,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和住院补贴。为16—59周岁的精神、智力、肢体(一、二级)持证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2.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用品用具服务中心设备配备,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乡镇残疾人康复室和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建设。完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在已申报成为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听力言语定点康复机构的基础上,继续申报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智力定点康复机构。继续搞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市蓝天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各类残疾人1000人。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进行普查,建立贫困残疾儿童随报制度,并将贫困残疾儿童的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省残联确定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后,将确定的受助对象安排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所有救助项目使用统一救助卡,建立专门档案。

  (责任领导:王发志;责任单位:市残联;责任人:张建成)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逐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采用重点督查、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督促催报等多种形式,以督查督办促工作,以督查督办检验工作成效。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效果较差的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障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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