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503017016000045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1-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5〕3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2014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地税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紧紧围绕税收收入目标开展工作。全年累计组织收入227284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72325万元,占年度目标的102.57%,同比增长15.63%;代征残保金229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我市财政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地税局给予通令嘉奖。
希望市地税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1月1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