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17016000045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1-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5〕1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04年以来,市地矿局认真履行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先后申报中央、省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6个,累计争取项目资金4.5亿元,有效解决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日前,市地矿局申报的“永城市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再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得到中央7150万元资金支持。这是该项目继2012年、2013年获中央财政1亿元、1.43亿元资金支持后,2014年再获得的三期工程资金,为推进我市东西城区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加大日月湖开发建设力度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地矿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地矿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抢抓机遇,努力拼搏,再创佳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1月1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