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永政>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403127031000045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12-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4〕93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以务实重干的作风、勇争一流的精神,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全面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文化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为成功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市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荣获“河南省文化先进市”、“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城市”。2014年11月,又成功申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先进县(市)暨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市”称号,为永城增添了一张崭新的城市名片。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通令嘉奖。

  希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文化先进市创建成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打造文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