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403127031000045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4-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14〕93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近年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以务实重干的作风、勇争一流的精神,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全面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文化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为成功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市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荣获“河南省文化先进市”、“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城市”。2014年11月,又成功申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先进县(市)暨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市”称号,为永城增添了一张崭新的城市名片。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通令嘉奖。
希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文化先进市创建成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打造文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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