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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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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403087012000045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08-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4〕51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省直管县(市)经济社会加快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管县(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9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支持改革创新
  (一)支持直管县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先行先试,全面深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激发和释放发展活力,自我加压驱动,全力推进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成为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统筹城乡的示范区、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1. 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先行先试,全面深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县(市)前列。
  (1)围绕建设富裕永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责任单位: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责任领导:李宗岩
  (2)围绕建设文明永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责任单位: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责任领导:吴英杰
  (3)围绕建设平安永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责任单位:司法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责任领导:李中华
  (4)围绕建设生态永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责任单位: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责任领导:李中华
  (5)围绕建设幸福永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责任单位:司法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小组
  责任领导:李宗岩
  (二)积极推进直管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直管县开展大部门制改革试点、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试点、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政法系统事业单位和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置换试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职责履行效能评估试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支持直管县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2. 积极推进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8月上旬完成《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制定并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年底前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并修订印发部门“三定”规定。
  责任单位:市编办
  责 任 人:陈振峰
  责任领导:李宗岩
  3. 开展大部门制改革试点。
  目标任务:在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推行大股室制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编办
  责 任 人:陈振峰
  责任领导:李宗岩
  4. 开展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试点。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制定全市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办法,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协作制约机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批和减编审批程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完成网络版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录入,年底前实现“一编一码、一人一编”、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制数据库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
  责 任 人:陈振峰  丁怀文  黄传印  李  旭  王  勇
  责任领导:李宗岩
  5. 开展政法系统事业单位和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清理规范和置换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责 任 人:陈振峰  江长涛  路  鸣  杭  磊  胡文明
  责任领导:李宗岩
  6. 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2014年8月底前公布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2015年上半年完成权力清单所列项目的工作流程制订并公开公布。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陈振峰  陈  军
  责任领导:李宗岩
  7. 职责履行效能评估试点。
  目标任务:加强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及时受理群众投诉。逐步形成省、市、乡三级联动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加强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实行与省电子效能监察系统的无缝对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风险防控,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优化办
  责 任 人:李  旭  张永红
  责任领导:李宗岩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2015年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市建设服务中心  市规划服务中心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刘  军  陈振峰  霍升领  赵洪新  夏明旭   张  勇  刘洪波
  责任领导:李中华
  9. 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综合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责 任 人:张  峰  陈振峰  丁怀文  黄传印
  责任领导:王发志
  10. 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底前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责 任 人:陈振峰  罗  军  马建军  翟庆新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支持直管县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并优先在直管县开展试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11.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情况,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2015年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2016年开始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到2020年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市卫生局  市政府法制办
  责 任 人:陈振峰  吕建华  丁怀文  黄传印  侯文玺   屈玉华  王  勇
  责任领导:李宗岩
  12. 开展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继续在市高级中学、市中心医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2015年进一步扩大开放试点范围,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市教体局  市卫生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高级中学  市中心医院
  责 任 人:陈振峰  吕建华  丁怀文  黄传印  侯文玺   屈玉华  王 勇  李成德  赵焕东
  责任领导:李宗岩
  13.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2015年上半年研究制定《永城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方案》,力争2017年前建立科学效能的现代用人制度、功能优良的基础文化设施、更具活力的经费投入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责 任 人:王晓五  黄新生  高全举  陈振峰  吕建华   丁怀文  黄传印
  责任领导:吴英杰  骆本京
  14. 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2014年底研究制定《永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力争2017年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财政局  市政府法制办
  责 任 人:侯文玺  陈振峰  吕建华  丁怀文  黄传印   王  勇
  责任领导:吴英杰
  15.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5年上半年研究制定《永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同时选择部分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2017年在全市事务性管理服务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法制办
  责 任 人:黄传印  陈振峰  吕建华  丁怀文  陈  晓   王  勇
  责任领导:李宗岩
  16. 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根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要求,2014年底研究制定《永城市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选择1-3个乡镇开展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推开,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教体局  市环保局  市民政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畜牧局  市林业局  市农机局
  责 任 人:曹  丽  吕建华  陈振峰  黄传印  丁怀文  黄新生  屈玉华  刘庆华  侯文玺  王兴全  朱会堂  张亚超  李春杰  齐德敏  王云生  李祥魁
  责任领导:骆本京
  (四)推进直管县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化财税、投资、科技等体制改革,完善直管县开放平台。
  17.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共永城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黄传印  刘圣良  付国胜  王家允   陈 立
  责任领导:李宗岩
  18.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黄传印  刘圣良  付国胜  王家允   陈  立
  责任领导:李宗岩
  19. 深化财税、投资、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开放平台。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黄传印  刘圣良  付国胜  王家允   陈 立
  责任领导:李宗岩
  (五)创新直管县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支持直管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争取用2-3年时间完成直管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4年启动直管县农村土地信托中心筹建工作,先建成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再逐步开展土地存贷业务。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试点,选择有条件的直管县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
  20. 创新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2014年,在29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5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用3年的时间完成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依托市、乡、村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成市、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筹建农村土地信托中心,逐步开展农村土地存贷业务,建设永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曹  丽  张亚超  孙建华
  责任领导:骆本京
  二、大力扶持产业发展
  (六)持续推进“一个载体、四个体系”(科学发展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以产业集聚区为重要载体,加快直管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将直管县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重大项目优先列为省级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全省重点技改项目和扶持资金向直管县倾斜。
  21. 持续推进“一个载体、四个体系”(科学发展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以产业集聚区为重要载体,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目标任务:建成功能完善的产业集聚区的综合商贸设施、科研培训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员工生活设施、环保设施以及绿化景观设施。建成全国重要的煤化工生产基地、河南重要的铝精深加工基地和有较强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集群。集聚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8.4万个,建成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复合、和谐发展的新城区。
  时间节点:2020年
  牵头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责任领导:陈体秀
  22. 将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列为省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库建设,每年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2-4个。
  时间节点:2014年10月完成项目库建设,2015年完成列入省级重点项目2-4个。
  责任领导: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 任 人:王家允  吕建华
  责任领导:张连善
  (七)省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百千万”成长工程、转型升级工程、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不低于10%的扶持企业和产业集群安排在直管县,增加5个直管县建设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直管县。推动直管县培育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优先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
  23. 积极争取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列入省“百千万”工程、转型升级工程、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目标任务:每年争取省“百千万”成长工程、转型升级工程、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扶持项目2-3个。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31日前,每年按省要求时间申报。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责任领导:张连善
  24. 继续做好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项目。
  我市2013年被列入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下一步要努力做好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积极培育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加快建设“数字企业”步伐,做好“两化”融合项目的管理和收集工作,积极争取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
  目标任务:2014年争取培育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2家,新增数字企业4家。每年争取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不低于50万元。
  时间节点:2014年底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责任领导:张连善
  25. 推动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优先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
  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
  时间节点:争取2016年创建成功
  牵头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责任领导:陈体秀
  (八)支持直管县围绕主导产业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产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直管县,建设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条件的优先申报国家级实验室(中心)。优先在具备条件的直管县建设和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6. 加快主导产业创新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创新发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拟定在产业集聚区选址兴建。
  时间节点:2014年-2020年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责 任 人:翟庆新  吕建华  王家允  黄传印
  责任领导:王发志
  (九)支持直管县加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加大对省直管县服务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服务业领域各类专项资金向省直管县倾斜,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优先将直管县纳入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改革试点。
  27. 加快商务中心区建设。
  目标任务: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发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项目用地指标、税收、资金、审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快商务中心区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2016年
  牵头单位: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市地税局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黄传印  孙建华  刘洪波  付国胜  陈  立
  责任领导:梁廷振
  28. 加快服务业项目建设。
  目标任务:积极争取中央、省服务业领域各类专项资金,优化服务业发展软环境,加大对先帅百货公司、芒砀山旅游景区等服务业龙头企业和亿丰广场、金博大、红星美凯龙、星隆国际广场、欧蓓莎家居生活广场、盈和物流园、金融中心、先帅商业街、汉宫大酒店、振兴商务园区、台湾世联、全球商品采购中心、仁和居养老中心、力宏养老服务中心、日月湖景区、造律台景区等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力推进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快速发展。
  结合永城实际,制定《永城市服务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培育计划》。到2017年,全市有20-30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创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3-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
  时间节点:2014年-2017年
  牵头单位: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游)  市招商服务中心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王晓五  崔晓东  陈  立
  责任领导:梁廷振
  29. 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改革试点。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5年申报河南省服务业改革试点,在成功申报河南省服务业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商务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陈  立
  责任领导:梁廷振
  (十)加强直管县质量品牌和商标建设,每年重点培育直管县2-3家优势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或省长质量奖,支持每个直管县重点培育1-2个河南省著名商标,支持直管县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选择直管县20个左右优势产品争创河南省名牌产品。支持直管县优先申报和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直管县优先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省级检测机构。
  30. 加强商标建设。
  目标任务:2014年帮助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新注册商标4个,推荐省著名商标2个,积极筹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个。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责 任 人:马建军
  责任领导:王发志
  (十一)将兰考县、新蔡县列入省对外开放重点县管理范围,支持在进出口业务量大的直管县设立海关口岸、保税仓库或出口监管仓库、检验检疫分支机构。
  31. 设立保税物流中心。
  目标任务:2015年底完成汇金源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设置),待海关总署批准后,按要求完善基础建设,及时申请验收,并在颁发标牌后投入运营。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 高庄镇
  责 任 人:陈  立  王  涛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着力做优现代农业
  (十二)推进直管县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优先在直管县中的产粮大县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电网和林网等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粮食生产高产高效示范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相关项目向直管县倾斜。
  32. 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增加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将3671个自然村规划成60个新型社区和80个美丽乡村,同时对煤矿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增加各类耕地面积18万亩,到2018年耕地面积达到198万亩,最终在全市建成7个百亩方、14个千亩方、43个万亩方,2018-2020年目标任务是地力培育、农业组织化、农业技术服务跟进措施建设。集中打造137.56万亩平均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实现高产稳产和生产全程机械化,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达到100%,土壤有机质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时间节点:高标准粮田平均亩产达到1250公斤,2012年建成3个百亩方、6个千亩方和4个万亩方;2015年建成1个百亩方、2个千亩方和21个万亩方;2017年建成3个百亩方、6个千亩方和18个万亩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综办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农机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吕建华  孙建华  高传恒  黄传印   李春杰  李祥魁
  责任领导:骆本京
  33.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完成12.19万亩,2015年完成10万亩,2016-2020年完成50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34.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目标任务:到2020年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26万亩。
  时间节点:201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2016年4万亩;2017年4万亩;2018年5万亩;2019年5万亩;2020年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综办
  责 任 人:高传恒
  责任领导:骆本京
  35.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到2017年在全市20个乡镇统筹实施水源和渠系工程、田间工程,逐步建成田间设施齐全、服务体系健全、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级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为40万亩。计划每年建设5万亩。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张亚超
  责任领导:李宗岩
  36. 推进农田林网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 每年建设1.5万亩,折合片林1500亩,2020年前全面建成合格林网。
  时间节点: 根据年度工作进展,在农业部门实施完成的“百千万”工程中,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1-3月,完成地块调查、落实和造林规划设计。4-5月,完成植树任务。6-9月,保护新植幼树。10月,检查验收,落实财政资金。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王云生
  责任领导:骆本京
  37. 推进农田电网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争取328万机井通电配套工程资金,完成侯岭、城厢、演集3万亩机井通电配套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0%,预计10月底提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 任 人:王  亮
  责任领导:张连善
  (十三)全省农业产业化集群专项资金项目优先安排在直管县中的产粮大县,重点支持直管县中的产粮大县培育发展粮食深加工产业集群。放宽直管县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限制,加大对直管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贴息、补贴、奖励力度。支持固始县、永城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其他直管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8.突出抓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重点抓好小麦、玉米和大豆的高产创建工作。全市小麦高产创建示范面积2015年达到50万亩,2020年达到80万亩,产量年增2%左右;玉米2015年达到20万亩,2020年达到50万亩,产量年增3%左右;大豆2015年达到20万亩,2020年达到30万亩,产量年增3%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责任领导:骆本京
  39. 培育发展粮食深加工产业集群。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力争到2015年全市粮食加工企业完成单线生产线改造10条,提供专用食品工业原料10亿公斤,全市工业化食品年加工能力、实际产量达到30万吨。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责 任 人:刘冠军
  责任领导:邢路生
  40. 加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力度。
  工作目标及时间节点:2014年培育并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1个。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3个。壮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规模。2014年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1家;2015年,力争把全市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4年争取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贴息、补贴、奖励资金项目1-2个,2015年争取1-3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责任领导:骆本京
  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目标任务:示范区粮食、蔬菜、肉类产品年产量分别达到122 万吨、140万吨、8.5 万吨;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达到9300元。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综办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畜牧局  市农机局  市统计局
  责 任 人:曹  丽  吕建华  张亚超  孙建华  高传恒   黄传印  李春杰  齐德敏  李祥魁  屈海波
  责任领导:骆本京
  (十四)分批将直管县全部纳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优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优先支持直管县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和重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省财政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力度,在直管县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42. 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市)建设工程。
  目标任务:争取纳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建设高标准旱涝保收田,提升项目区综合生产能力。编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三年总体方案,完成项目申报,每年实施2.5万亩;认真实施争取后续项目。
  时间节点:2014年8月完成三年总体方案编制并上报;编制2014年施工方案;逐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库,做好后续项目争取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 任 人:李春杰
  责任领导:骆本京
  43. 优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完成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用5年时间(2018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 任 人:李春杰
  责任领导:骆本京
  44. 加快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和重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争取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和重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建设,通过河道疏浚、桥涵闸配套建设、岸坡整治及绿化,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新永城。认真实施全国中小河流重点县及水系连通工程;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通过先建后补、争取奖补资金完成河道治理。
  时间节点:2014-2016年实施全国中小河流重点县及水系连通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 任 人:李春杰
  责任领导:骆本京
  (十五)加快直管县大宗农产品产销区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3年内在具备条件的直管县建成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
  45. 加快大型仓储物流园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目标任务:积极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对接,结合永城实际,建设大型仓储物流园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改造完善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筹建永城市大型现代化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项目,争取国家、省对农产品物流项目资金支持补助。
  时间节点:2014年-2016年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局  市供销社
  责 任 人:吕建华  郝明军  陈  立  张亚超  朱学新
  责任领导:李宗岩
  加快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利用3年的时间农产品物流中心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力争利用5年的时间实现29个乡镇农产品物流中心全覆盖。
  时间节点:2014年底前新建1-3个农产品物流中心;2015年底前新建1-3个农产品物流中心;2016年底前新建1-3个农产品物流中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局
  责 任 人:陈  立 郝明军
  责任领导:李宗岩
  (十六)加大对直管县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快实现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在直管县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化、社会化服务试点。
  47.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标任务: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积达到65万亩以上,占承包耕地面积的41.6%以上,带动农户50%以上,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培育专业大户1000个以上,家庭农场200个以上,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10个以上;农民合作社10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个以上,省级示范合作社5个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2个以上、省级10个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0个以上。
  时间节点:2014年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责任领导:骆本京
  48. 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计划5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人。2014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00人、专业技能型200人、社会服务型300人),以后每年递增。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责任领导:骆本京
  (十七)加大对兰考县、滑县、固始县、新蔡县的扶贫攻坚力度,确保3年内实现稳定脱贫。支持其他直管县加快实现贫困乡、村全部脱贫。
  49. 加强扶贫攻坚工作。
  目标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市75个贫困村通过开发实现整村脱贫,其中45个贫困村达到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30个贫困村达到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标准;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全市贫困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时间节点:2015年-2017年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责 任 人:刘玉敏
  责任领导:骆本京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八)加大对直管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直管县市政公用、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列为省级重点项目。以建成人口50万左右的地区副中心城市为目标,大力支持直管县集中实施一批综合公园、生态水系、城市综合体、旧城连片改造、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等项目,为县城发展提供示范。全面提升直管县宽带网络速度与性能,推动和支持直管县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支持直管县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其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给予适当补助。
  50. 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到2020年城市新增市政道路100公里,城市道路达320公里;新增雨污管网200公里,雨污管网由目前的300公里增加到500公里;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日供水量由目前的6万吨,2020年增加到10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目前的94.81%增加到98%;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率由目前的91.09%,到2020年增加到96%。积极推进城市供热、供燃公用设施建设,引进竞争机制,到2016年城市供热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城市供燃主管网达到200公里。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责 任 人:赵洪新  张  勇
  责任领导:李中华
  51. 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到2020年建成1-2个以商贸、旅游、办公、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体。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 任 人:夏明旭  吕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52. 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结合“宽带中国”行动,按照省“宽带中原”三年发展要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80%、城市家庭20Mb 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0%、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30%,3G/LTE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0%,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20%。
  时间节点:2014年-2016年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责任领导:张连善
  53.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推进沱浍河通航和货运站建设,加快高速公路、高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6年新增交通道路里程300公里,使全市通车里程达到380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  峰
  责任领导:王发志
  54.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建设。
  目标任务:依托政府投融资平台,与各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协调,利用传统融资渠道争取筹集更多的资金。利用目前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一契机,创造债券发行条件,以实现低成本规模化融资。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公司,完善其造血功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国有资产,融筹资金;依托投融资公司发行城投债券(目前,市金财公司正在发行我市首支城投债券,规模为10亿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选择合适的项目引入BT、BOT(社会资本等第三方代建、代营,政府赎回)模式,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争取发展先机。
  时间节点:2014年-2018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 任 人:黄传印
  责任领导:李宗岩
  (十九)按照土地利用、城乡、产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和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相关专项规划。按照产业、村庄、土地、环境、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推动直管县2014年完成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55. 加快全域规划修编,完善相关专项规划。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5年2月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相关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市委农办  市新农村办
  责 任 人:夏明旭  吕建华  孙建华  王兴全  赵洪新   曹 丽  李世军
  责任领导:李中华
  编制农村发展规划。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完成农村发展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曹  丽  夏明旭  赵洪新  孙建华   王兴全
  责任领导:李宗岩  骆本京
  (二十)将直管县统筹纳入城乡一体化试点或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享有试点先行先试和支持扶持政策。在每个直管县选择1-2个镇纳入全省100个中心镇发展规划。支持固始县建设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57.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根据《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基础上,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建设,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争取到2016年,将芒山等乡镇纳入全省100个中心镇发展规划,建成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的现代化小城镇及特色镇。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市新农村办
  责 任 人:赵洪新  孙建华  夏明旭  李世军
  责任领导:李中华
  (二十一)将直管县作为全省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重要节点纳入全省规划,促进直管县与全省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有机衔接,加快建设直管县多层次、快速化交通运输网络。统筹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内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等,加大对直管县国省道、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58.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争取2015年上半年将我市列入全省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总体规划。
  59. 加快交通体系建设,实现1小时交通圈或半小时交通圈目标。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我市共统筹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内农村道路养护资金共计3.86亿元,以后争取以20%的速度每年递增,加大对我市国省道、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上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  峰
  责任领导:王发志
  (二十二)加快推进直管县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60.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城区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时间节点:河南省公安厅正在着手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旦省厅方案下发,市公安局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率先在10个省直管县市中完成户籍制度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杭  磊
  责任领导:李中华
  61.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目标任务: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时间节点:省公安厅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后,率先在10个省直管县(市)中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杭  磊
  责任领导:李中华
  (二十三)支持直管县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设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支持直管县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先在直管县实施城镇学前教育扩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普通高中改造工程,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直管县引进境外和省外社会资本投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比照省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62.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我市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已完成。全市29个乡镇已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在东、西城区设有人力资源市场,产业集聚区配套设置了驻产业集聚区工作站,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服务功能完善,已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 任 人:陈  晓
  责任领导:李宗岩
  63.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目标任务:争取每年完成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任务,提供毕业生就业岗位50个。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责 任 人:陈  晓  黄传印
  责任领导:李宗岩
  64.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目标任务:积极引进境外和省外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项目,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准入条件,制定完善行业管理措施和优惠政策,逐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时间节点: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屈玉华
  责任领导:吴英杰
  (二十四)加大对直管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直管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并轨,率先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选择直管县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分级诊疗试点、政府购买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试点。加快将直管县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体系,设在直管县的原属省辖市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人、财、物整体划转给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65. 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力度。
  目标任务:建立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按一定比例承担离退休人员费用。公立医院改革后,将其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等方面的投入,由市政府按照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黄传印  屈玉华
  责任领导:李宗岩
  66. 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工作的支持力度。
  (1)制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采取转型或改造等措施,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合理布局,全面覆盖。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整合农村卫生资源,以农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要求,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时间节点:2015年6月前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开展岗位培训,稳步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10月,培养全科医师46人。
  (3)加强疾病控制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完善基层疾控体系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基本标准和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时间节点:到2014年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房屋面积达标,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达标率60%,全市计划免疫数字化门诊建设完成率100%,慢病、重性精神病防治信息网络建成率100%。
  (4)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加强基层执法网络建设,着力提高基层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建立符合基层监督工作特点的绩效考评机制。
  时间节点:到2015年7月,监督机构监督员85%以上达到专科学历,100%持有专业执法证。
  (5)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健全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按照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和城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组织建设;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加快妇幼保健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数据共享。
  时间节点:2014年底
  (6)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市、乡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配备标准装备,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时间节点:2014年底
  上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屈玉华
  责任领导:吴英杰
  67. 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并轨,率先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目标任务:在已经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有利于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由政府牵头,人社、卫生、财政、保险等部门参与,整合资源,创新医疗保障体制。
  时间节点:2014年8月底开始调研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陈  晓  屈玉华
  责任领导:李宗岩
  68. 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分级诊疗试点、政府购买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试点工作。
  (1)以“优化资源,分级诊疗”为目标,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
  目标任务:各医联体成员在认同医联体《共同章程》的基础上,按照医联体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加入医联体。各医联体成员单位法人身份和经营管理模式不变,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技术支持、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与流动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时间节点:2014年底,先行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永煤集团总医院和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进行试点。2015年6月底,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工作。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河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不同医疗机构间人才的纵向、横向交流。
  时间节点:2014年底,先行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永煤集团总医院和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进行试点。2015年6月底,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居民购买契约服务工作。
  目标任务: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稳步推进社区医生契约服务工作。
  时间节点:2014年8月上旬,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到焦作、郑州等地学习,8月底启动我市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政府购买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试点工作。
  目标任务:加大政府对涵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查体)、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投入力度。
  时间节点:到2014年12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率达85%以上,健康教育10万人次以上,各类疫苗预防接种率达95%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70%以上,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3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达到80%以上。
  上述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屈玉华
  责任领导:吴英杰
  (二十五)加大对直管县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直管县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新路子,为全省推进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将直管县列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向直管县倾斜,同等条件下增加“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区、黄河滩区)扶贫攻坚区域直管县申报项目数量。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社会事业。
  69. 扎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工作。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豫办〔2014〕19号),已把永城市列入了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示范点。
  目标任务:将全市732个行政村3671个自然村统筹规划,整合成60个新型社区和80个美丽乡村,并分步实施,到2020年全部建成。
  时间节点:2015年,完成6个新型社区和8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16年,完成9个新型社区和12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9个新型社区和12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18年,完成12个新型社区和16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21个新型社区和28美丽乡村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3个新型社区和4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新农村办
  责 任 人:李世军
  责任领导:骆本京
  五、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二十六)加大对直管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直管县养老保险基金计划内收支缺口的20%由当地结余基金和同级财政弥补,不足部分可参照对省辖市的办法给予适当补助。
  70.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平台。
  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对我市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我市的财政保障能力,足额征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时间节点:根据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局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我市2014年养老保险费预算收入为3519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855万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半年征缴1.6亿元。第三季度计划征缴1.3亿元,第四季度计划征缴7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 任 人:陈  晓
  责任领导:李宗岩
  (二十七)加大财政性投资项目支持力度,对直管县因国家新增政策支出形成的财力缺口,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调节。直管前原由省辖市承担的对直管县的各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督促相关省辖市限期落实到位。
  71. 加大财政性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目标任务:积极汇报永城财政直管的实际状况,加大省财政对我市财政性投资项目支持力度,对中央、省级政策性增支而形成的市级支出缺口,争取省财政全部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补助。
  时间节点:2015年6月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 任 人:黄传印
  责任领导:李宗岩
  (二十八)统筹省财政集中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水利建设基金、发展资金等,加强财政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对接,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试点。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加大对直管县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产粮大县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在直管县开展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试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72.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目标任务:着力培育一批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实行农业规模经营。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鼓励引导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身现代农业开发,以技术和资金入股家庭农场。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市农业局
  责 任 人:黄传印  丁怀文  张亚超
  责任领导:李宗岩
  (二十九)对直管县承接和行使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需要加强的公安信息系统、侦察技术平台、车辆驾驶员管理、消防设施以及环境监测和保护、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管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管、动植物疫情防控监测等基础设施和资质能力建设,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在安排政法等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
  加快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
  目标任务: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信息化系统基础平台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7月1日-2017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杭  磊
  责任领导:李中华
  74. 加快侦察技术平台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到2015年底,完成侦察技术平台建设,达到省辖市的平台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杭  磊
  责任领导:李中华
  75. 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平台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5年2月前,完成指挥中心建设;2015年4月前,完成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即PG4系统建设);2015年10月1日前,完成新型车管所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杭  磊
  责任领导:李中华
  76. 加快消防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底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市政消防栓安装工程;2015-2016年完成市产业集聚区及芒砀山旅游景区消防队站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大队
  责 任 人:朱宝峰
  责任领导:李中华
  77. 加强环境检测和保护。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6年底,完成汽车尾气监测、振动监测等方面的资质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王兴全
  责任领导:李中华
  78. 加快水路运输和港口能力建设。
  目标任务:加快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河南段一期)永城段、水上应急搜救监控中心、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港监船舶等项目建设。
  时间节点: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  峰
  责任领导:王发志
  79. 加快质量技术检测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强化质量检验检测等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省级煤矿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煤化工、铝制品、钢厂等主导产业为依托,筹建更多的省级质检中心。
  时间节点:2015年底,基本完成省级煤矿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2018年底,分阶段做好申报省级煤化工、铝制品、钢筋等检测中心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 任 人:翟庆新
  责任领导:王发志
  80. 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目标任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
  时间节点: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罗  军
  责任领导:吴英杰
  81. 植物疫情防控监测能力建设。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从目前全市4个监测点发展到2015年10个,2020年力争覆盖全市29个乡镇;植物检疫专职人员目前12人,2015年达到30人,2020年达到60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张亚超
  责任领导:骆本京
  六、积极创新金融服务
  (三十)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加强与总部的对接,相应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省级机构直接管理直管县的分支机构并扩大其业务授权,在贷款规模、授信额度等方面享有与省辖市分支机构同等的权限和政策。加强直管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建设,增加营业或自助网点数量,与直管县开展战略合作,制定专门的信贷支持策略和管理方案。
  82. 落实在贷款规模、授信额度等方面享有与省辖市分支机构同等的权限和政策。
  目标任务:引导永城辖内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积极与总部对接,增加贷款授信权限,实现贷款业务直报省行。建议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行在永城设立省属支行。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市财政局  市人行
  责 任 人:练  超  宋建光  黄传印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83. 加快省属支行建设。
  目标任务:加快增设网点及自助渠道建设,各银行要积极争取监管政策支持,用1-2年的时间,各增加1-2个网点,使辖内金融机构网点能满足经济强镇、产业集聚区、城市商业中心等重点空白区域新设需求。加大自助银行和助农取款点的布设数量,力争实现助农取款点中心村和行政村全覆盖,实现自助银行乡镇全覆盖。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市财政局  市人行
  责 任 人:练  超  宋建光  黄传印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三十一)扩大省农信联社对直管县的贷款规模,加快推进直管县农信联社组建为农商行,2014年选择5个直管县开展农商行组建工作,2015年力争10个直管县全部达到组建标准,2016年基本完成组建工作。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推动直管县积极发展村镇银行,2014年实现直管县全覆盖。
  84. 加快推进农信联社组建为农商行。
  目标任务:深化农信社的改革,帮助农信社清欠不良贷款,增资扩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巩固和加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三农”服务水平,确保完成永城农信社改制为永城农商行的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争取获得筹建的批复,2015年6月底挂牌开业。
  牵头单位:市农信社
  责任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市银监办   市人行
  责 任 人:王  雷  练  超  宋建光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85. 支持社会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
  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 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市人行
  责 任 人:练  超  宋建光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86.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
  目标任务:制定针对村镇银行配套相关风险补偿方案。
  时间节点:2015年上半年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行  市银监办
  责 任 人:练  超  李金民  宋建光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三十二)支持在有条件的直管县设立商业银行代理人民币发行库。
  87. 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库工作。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已同意我市设立商业银行代理人民币发行库,目前正在准备代理发行库有关资料,积极对发行库进行改造。2014年底争取办理发行库代理业务。
  责任单位:市人行
  责 任 人: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杜剑北
  (三十三)优先将直管县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全省千家“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项目库。支持直管县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私募债、专项金融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组合担保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创新。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500万元以下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在考核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计算范围,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88. 争取将我市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全省千家“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项目库。
  目标任务:做好我市中小微企业推荐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进入全省千家“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项目库。推荐10-20家中小微企业进入全省千家“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项目库。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人行
  责 任 人:王家允  李金民
  责任领导:张连善
  89. 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私募债、专项金融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组合担保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创新。
  目标任务:优化债务融资市场服务环境。对中小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绿色通道,研究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标准体系,增强中小企业进行公开融资的意愿。积极推进金融机构深入开展调研,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现有市场环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创新。加强后续督导管理,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中小企业进行实时监测跟踪,并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风险排查。每年帮助2-3家中小微企业使用直接融资工具。
  时间节点:2015年
  责任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练  超
  责任领导:李宗岩
  90.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
  目标任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明晰股权,引导中小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积极联系证券公司,帮助市内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争取每年有2家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
  时间节点:2015年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练  超  王家允
  责任领导:李宗岩
  91.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500万元以下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在考核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计算范围,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目标任务:2014年底建立对银行金融机构的新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责 任 人:练  超  宋建光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十四)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平台(省豫资公司)优先对直管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银行按照商业原则通过省级和直管县融资平台及时按需投放信贷资金,积极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先办理居民家庭首套真实自住购房的按揭贷款业务。优先支持直管县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92. 积极争取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资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按照我市投融资业务范围,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投资。按省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期偿还保障性住房经营领域所承担的到期债务。以投融资平台为承债主体,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有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2014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 任 人:刘洪波  黄传印
  责任领导:李中华
  (三十五)支持社会资本在直管县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加快组建直管县粮食产业、农业产业化、畜牧业产业化等融资性担保公司。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支持直管县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构建和完善省级支持直管县发展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平台。
  93. 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
  目标任务:由社会上有资金实力的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组建融资租赁公司,支持我市企业升级发展,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时间节点:2015年9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市银监办  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市人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责 任 人:马建军  王家允  练  超  宋建光  李金民   吕建华  黄传印  张亚超
  责任领导:王发志
  94. 加快组建粮食产业、农业产业化、畜牧业产业化等融资性担保公司,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平台。
  目标任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社会化募股、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运行模式,加快组建粮食产业、农业产业化、畜牧业产业化等融资性担保公司。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行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宋建光  练  超  吕建华  李金民    黄传印  张亚超
  责任领导:张连善
  95. 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目标任务: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制,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经营。推进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银监办  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行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责 任 人:王家允  宋建光  练  超  吕建华  李金民    黄传印  张亚超
  责任领导:张连善
  (三十六)在直管县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等农村产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96. 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等农村产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目标任务: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等农村产权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时间节点:4年内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市农业局   市住建局  市林业局  市人行  市水利局
  责 任 人:练  超  曹  丽  张亚超  赵洪新  王云生    李春杰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十七)强化直管县商业金融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将直管县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直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在当地的贷款余额应占存款余额的60%以上;已设立机构当地贷款余额达不到存款余额60%的,应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升3-5个百分点;新设立机构当年贷款余额必须达到存款余额的60%;确保农村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农业、农村,达不到70%的,应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升3-5个百分点。
  97. 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
  目标任务:督促各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对存款业务的营销能力,扩大资金实力,增加头寸供应,将吸收的全部存款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发展,在我市贷款余额占全部存款的70%以上。确保吸收的农村存款60%以上用于我市农村、农民和农业,大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行  市银监办
  责 任 人:练  超  李金民  宋建光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十八)积极支持直管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及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98.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及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河南华星粉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永城市汉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工作。
  时间节点:2015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练  超  王家允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三十九)保险机构加快在直管县的分支机构布局和网点建设,增加和扩大保险服务的品种和范围,积极开发推广面向直管县需求的保险产品。在直管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提高对直管县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直管县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优先减少或取消直管县中的贫困县县级保费补贴。支持直管县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险、农村小额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
  99. 推进全市现有保险公司营销部、营销服务部升级为支公司,规范分支机构布局和网点建设,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开发适应我市需求的保险产品。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人保财险永城支公司  中国人寿永城支公司
  责 任 人:练  超  孙  健  张天宝
  责任领导:李宗岩
  100.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适当调整保费补贴分担比例,减少乡镇负担比例。调整市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
  时间节点:2015年6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农机局
  责 任 人:练  超  黄传印  张亚超  李祥魁
  责任领导:李宗岩
  101. 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险、农村小额贷款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时间节点:2015年8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农机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 任 人:练  超  黄传印  张亚超  李祥魁  陈  晓   刘庆华
  责任领导:李宗岩
  (四十)在直管县率先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开展农村综合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直管县积极创建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在兰考县、滑县、固始县、新蔡县实施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程,建设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县,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对贫困县、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
  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市场”的评选活动,全年评选信用村30个,信用社区5个,信用户5000户。大力推广“大协会、大联保”、“大协会、小联保”信贷创新模式,加强对贷款联保协会的规范管理,确保协会健康发展。
  时间节点:2014年底
  牵头单位:市财经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扶贫办   市人行
  责 任 人:练  超  吕建华  刘玉敏  李金民
  责任领导:李宗岩
  七、强化发展要素保障
  (四十一)加大对直管县建设用地的保障力度,全省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向直管县倾斜,适当增加列入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直管县的用地指标。支持直管县实行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将直管县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用地、国内500强企业总部用地优先纳入省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予以保障。直管县用于发展主导产业所需用地分类确定最低优惠地价,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用地管理费等,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将农转非用地审批、乡镇规划审批权限赋予直管县。
  103. 积极做好与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的对工作,争取将我市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以保障用地不受地方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限制。同时,对已到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各乡镇必须按期限完成拆除复耕到位,及时归还国家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吕建华  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宗岩
  104. 积极探索实行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
  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打破单一的最高出让年限50年出让模式,拓展为多年限的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可控制在10-30年。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30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105. 发展主导产业所需用地分类确定最低优惠地价,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用地管理费等,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目标任务: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和评估监督制度,比照其他省重点工程的相关政策,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用地管理费等,为土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15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106. 争取国土资源部将农转非用地审批权限下放我市。
  目标任务:做好调研,探索“征转分离,先转后征”的征地模式,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将农转非用地审批权限赋予我市。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30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四十二)争取将直管县全部纳入人地挂钩政策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直管县申报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选择直管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
  107. 争取将我市纳入人地挂钩政策试点范围。
  目标任务:积极申报纳入人地挂钩政策试点范围。
  时间节点: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108.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争取国土资源部将乡镇规划审批权限下放我市。
  目标任务: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年省政府已审批完毕,争取2015年我市列入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目前,省直管县(市)规划的审批权在省政府,积极争取上级国土部门和省政府的支持,尽早实现乡镇规划审批权限赋予我市。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四十三)建立省、县两级指标交易平台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产权交易市场,支持直管县申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试点,实行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109. 建立指标交易平台。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5年6月30日前制定人地挂钩指标交易方案;2015年7月1日申报人地挂钩指标上网交易,争取每年提供500亩人地挂钩交易指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110.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产权交易市场。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11月底成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产权交易市场领导组。2014年12月底建市城乡统一建设用地产权阳光交易平台。2015年1月底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工作目标、交易规则、交易方法和各项规章制度。2015年6月底利用“阳光交易平台”进行各类建设用地按规则流转、交易。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111. 积极申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试点,实行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试点,做好相关改革政策的落实准备工作。目前,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已对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量、使用状况开展了初步摸底调查,各乡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流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已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指导意见后,建立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推进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
  时间节点: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确定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孙建华
  责任领导:李中华
  (四十四)优先保障直管县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探索建立针对直管县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112. 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
  目标任务:根据《永城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市GDP年均增长率在10%以上,城镇化率将达到到48%以上。到2015年,我市4项主要污染物需要预支增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50吨、氨氮113吨、二氧化硫2300吨、氮氧化物2000吨。
  时间节点: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王兴全
  责任领导:李中华
  11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
  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指标管理,大力削减存量,严格控制增量,腾出环境容量,确保新建项目环境容量需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王兴全
  责任领导:李中华
  114. 积极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目标任务:按照《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排污权确权工作,建立排物权交易基础数据库,全面开展排污物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时间节点:2015年1月-2016年7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 任 人:王兴全   黄传印
  责任领导:李中华
  (四十五)支持直管县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院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先立项建设所需的省级研发中心,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等高科技平台并提供启动资金。鼓励相关院校与直管县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设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给予扶持。支持具备条件的直管县建立或引进大专院校。
  115. 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到2018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万人。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和市级科研站所30个。做大做强永煤、神火和产业集聚区企业为重点的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建成人才创新创业示范点30个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争取引进1-2名院士、10名博士后来永进站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责 任 人:丁怀文
  责任领导:李宗岩
  (四十六)优先在直管县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确保每个农民工都至少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职教攻坚项目向直管县倾斜,重点支持每个直管县建成1所达到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直管县建成1所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强县。推进职业院校投资主体多元化体制改革。优先在直管县实施省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人力资源保障工程。
  116.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确保每个农民工都至少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
  目标任务:按照《永城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年工作方案》部署,市人社、教育等单位六路并进,组织培训力量,严格要求,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7500人。目前,已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3200余人。
  时间节点:2014年8-12月,每月组织培训3500人,12月底以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 任 人:陈  晓
  责任领导:李宗岩
  117. 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强市。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市职业教育中心于2013年申报省中职学校特色学校建设项目,被省政府批复为第二批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市配套资金860万元已全部落实,现正在建设中。2016年申报国家重点中职学校。2018年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强市。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责 任 人:侯文玺
  责任领导:吴英杰
  118. 推进职业院校投资主体多元化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在市职教中心的基础上,由市人社、残联、扶贫、农业等相关部门组建永城市职教集团,通过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道路。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占地1612亩的河南煤业化工学院,土地已批复,正在拆迁。
  时间节点:2017年底完成永城市职教集团组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 任 人:陈  晓
  责任领导:李宗岩
  119. 实施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人力资源保障工程,将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纳入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全年组织60名中小微企业家到国内著名院校学习深造;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计划,全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5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百校千企”对接活动,全年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2500人;参与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责 任 人:陈  晓  王家允
  责任领导:李宗岩
  (四十七)2014年基本完成直管县代管供电企业上划工作。加大直管县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加快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120. 加快完成供电企业上划工作。
  目标任务:市供电公司已成立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办公室,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进划转工作。
  时间节点:9月30日前,完成实物资产清查处置、工商登记产权证规范、对外投资处置等基础性工作;10月30日前,将各项数据资料打捆上报省电力公司;12月30日前,完成划转协议的签订;2015年1月份,等待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 任 人:王  亮
  责任领导:张连善
  121. 加大电网投资力度。
  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4年底,争取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3750万元、城乡用电信息采集专项工程资金1800万元。2015年,继续扩大电网投资规模,在东城区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完成产业集聚区220千伏变电站可研立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 任 人:王  亮
  责任领导:张连善
  八、其他支持政策
  (四十八)建立并不断完善直管县经济社会发展观摩评比、统计监测和考评激励机制,加大对综合考评排序位次居前直管县的奖励力度。
  122. 建立经济考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由市直管办牵头,涉及考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分析研究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制订对策等事宜。把监测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四大班子督查范围,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目标责任,监测考评的指标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列为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监测考评指标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数据上报前应报市直管办,经省认定后,应及时将反馈结果以及该指标在直管县中的位次及变化情况报告市直管办。对工作不力、在县域经济监测考评造成被动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
  责 任 人:屈海波  陈振峰
  责任领导:李宗岩
  (四十九)建立省直部门定点联系直管县工作制度,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联系1个直管县,指导帮助直管县理清发展思路,强化保障服务,协调解决直管县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23. 建立省发改委联系我市工作制度,成立永城市省直联系直管县工作领导组,建立直管联系工作制度,确定工作联系点及负责人,明确需要省发改委协调帮助解决的问题。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理清我市发展思路,进一步强化保障服务,协调解决我市发展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编办  芒山镇
  责 任 人:吕建华  孙建华  陈振峰  张福光
  责任领导:李宗岩  陈体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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