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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087012000045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8-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22〕20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22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商政〔202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工作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高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强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健全部门会商联审机制,严格实施分类管控。实施落后产能清零行动,依法依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在钢铁、煤化工、水泥、铝加工、耐火材料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在2025年前,新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工业园区。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争取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探索推动排污许可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融合。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争取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实施农膜污染治理行动,推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试验和示范应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退化耕地治理集中连片试验示范。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提高林产品资源转化率和附加值。实施农业节水、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科学发展增殖渔业,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创建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废弃农膜实现基本回收;每年深松耕地面积、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均完成商丘市下达目标任务。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实施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在商品零售、酒店、餐饮、会展、电商快递等领域,逐步禁止或限制使用部分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落实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进我市绿色产业发展,打造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

  (五)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经开区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经开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支持园区内企业依据自身条件扩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落实绿色供应链标准,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和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加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七)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加快发展公铁、铁水、空陆等联运模式,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在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强化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立健全回收体系。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依托静脉产业园,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九)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提升高技术、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占比。

  五、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强化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责任单位)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过度包装治理,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得到大规模应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共享交通,引导绿色出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节约型机关等绿色创建活动。

  六、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持续开展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认真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加快清洁能源电厂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可靠、高效、清洁、绿色”的电源机构。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实施大型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储能、氢能利用新技术。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现代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储气设施布局,完善供气管网,强化互联互通,提升天然气输送能力和可靠性水平。有序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集成示范。

  (十三)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优化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合理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力争2022年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全覆盖。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十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中全过程贯彻生态环保理念,推进土地等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加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空间协调。实施绿色交通示范工程,构建绿色交通走廊。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等配套设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废旧材料资源化利用。

  (十五)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适当留白增绿。组织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有序推动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全面提升综合性能。在建筑领域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既有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加装改造,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工业园区等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六)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降碳、清洁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支持我市企业建立研发平台,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开展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推荐工作。落实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十七)强化法规政策支撑。落实国家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

  (十八)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定期成本监审与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制定促进污水和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持续落实环保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到2025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继续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十九)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持续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落实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争取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强化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的考核力度。争取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

  (二十一)落实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依据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二)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落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健全用水权交易机制,推动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总结好经验、好模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事项。积极利用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方式,对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就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永城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责任分工表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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