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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403037007000088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02-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4〕23号 所属主题: 废止规范性文件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生态环境改善的实施意见

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天蓝、地绿、山青、水净、气爽的优美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永城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使永城走上经济发达、社会安定、环境优美、区域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责任断面达标率达到80%,浍河永城黄口断面和沱河小王桥断面控制目标均为COD≤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其他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规定的Ⅳ类水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优良天数不低于219天,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削减目标。

  (二)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COD控制排放量为2.225万吨,总减排量0.154万吨;氨氮控制排放量为0.160万吨,总减排量0.0228万吨;二氧化硫控制排放量为1.460万吨,总减排量0.010万吨;氮氧化物控制排放量为1.900万吨,总减排量0.300万吨;完成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污染减排监测体系。

  (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环保目标。2014年底,完成城厢乡李林汉源社区(李林等11个村)、芒山镇中心社区(山城村等11个村)、马桥镇中心社区(马北村等7个村)、演集镇丰庄社区(丰庄7个村)共4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完成6个省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安全目标。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因环保问题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五)林业生态市建设目标。2014年全市林业生态市建设营造林总规模31000亩。其中,农田防护林工程造林9400亩,生态廊道工程造林4000亩,村镇绿化工程造林1600亩,特色经济林造林5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林业育苗6000亩。

  三、重点工程项目

  (一)省下达的2014年重点推进项目。

  1. 产业集聚区东片区日处理废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该项目系2013年“三河三湖”流域规划资金使用项目,根据资金使用要求,项目应于2014年6月底建成投运,并发挥减排效应。

   时间节点:2月份完成工程设计;3月份完成设备招标;4月份完成土建工程建设;5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6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领导:陈体秀;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 演集镇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演集镇;责任人:王新光);薛湖镇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薛湖镇;责任人:刘怀义);芒山镇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芒山镇;责任人:梁永顺);陈集镇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3年底已建成,2014年3月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陈集镇;责任人:韩良杰);苗桥镇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3年11月底已建成,2014年3月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苗桥镇;责任人:丁慧);马桥镇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马桥镇;责任人:刘福永)。城厢乡日处理800吨污水处理厂项目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85%(责任单位:城厢乡;责任人:魏靖武)。

  今年新建的演集、薛湖、芒山、马桥、城厢5个污水处理厂时间节点为:2—3月份,完成地质勘查及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4—9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0—11月份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领导:骆本京)

  3. 完成神农牧业、曹长富养殖场、豫丰养殖场、城厢养牛场等规模化养殖企业(小区)的污染治理项目,实现干粪生产沼气、农业综合利用。

  时间节点:2—4月份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及工程设计;5—9月份完成土建工程;10—11月份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畜牧局;责任人:齐德敏)

  4. 裕东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在2014年底前建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率不低于70%。

  (责任领导:张连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责任人:王家允)

  省重点推进的污染减排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实行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进展调度表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我市重点环保项目。

  除省下达重点推进的污染减排项目外,2014年我市重点实施并完成以下项目:

  1. 第五污水处理厂2014年3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责任领导:骆本京;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责任人:赵洪新)

  2.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3×130蒸吨锅炉脱硫项目改造工程通过验收。

  时间节点:在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的基础上,3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责任领导:张连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责任人:王家允)

  3. 雪枫沟、汪楼沟城市生态湿地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时间节点:2月份完成工程设计;3月份完成招投标;4月份完成土建工程;5月份完成主体工程;6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环保验收。该项目系2013年“三河三湖”流域规划资金使用项目,根据资金使用要求,项目应于201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并发挥减排效应。

  (责任领导:骆本京;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责任人:赵洪新)

  (三)林业生态重点项目。

  1. 农田防护林工程。工程涉及28个乡镇,2014年规划实施造林9400亩。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高标准粮田工程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村镇、道路、河流、沟渠、农田,综合治理风、沙、旱、涝、水土流失,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逐步建立稳定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保障广大农区的林茂粮丰和城乡生态安全。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2. 生态廊道工程。建设范围涉及18个乡镇,2014年规划实施造林4000亩。通过新建、抚育和改造,Ⅱ级廊道沿线廊道两侧要栽植2行以上常绿树,Ⅲ级廊道要栽植1行以上常绿树,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廊道的重要地段,适当增加宽度,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3. 村镇绿化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全市29个乡镇,2014年规划实施造林1600亩。建设标准:外侧生态防护林带要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乔灌比例达到75%以上。按照城镇和居住区园林景观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营造适宜居民居住和休闲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园林景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4. 特色经济林。建设范围涉及20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场。2014年规划发展5000亩。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建立木本粮油、优质水果、名贵中药材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促进果品安全,推动经济林产品上水平上档次。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5. 森林抚育。涉及卧龙乡1个乡镇,2014年实施5000亩。要采取“去劣留优、去弱留强、去密留疏、控制强度”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认真组织施工,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借森林抚育之名乱砍滥伐、毁坏林木。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6. 林业育苗。建设范围涉及全市29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场,2014年规划发展6000亩。以现有造林苗木、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为依托,积极开发、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打造名牌产品、特色产品,促进产业发展,提高我市苗木花卉产品的竞争力。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王云生)

  四、工作措施

  (一)结合实施“三大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以重点减排工程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为抓手,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从源头上治理污染,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二)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把环评管理与稳增长、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以项目环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规划环评促进产业布局优化,严格的环境准入,切实把有限的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用到大项目、重点项目上。按照省委、省政府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我市“一城五区”发展的需要,大力推动高成长性制造业和高成长性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按照《永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市环保、水利、国土、住建和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市环保部门要每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水质安全指标分析。加强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强化执法监督。环保、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城区环境的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区雪枫沟、汪楼沟、永葛沟和小白河等沿岸排污口的管理,发现排污口向城区河流不经处理排放污水,随时封堵;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减轻城市空气污染。

  (五)创新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是生态市的细胞工程。除完成省政府环保责任目标下达的5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外,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动员更多的乡镇、村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纳入2014年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的新造林地,要明晰产权,及时向林权所有者颁发林权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造林就发证”,做到“树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七)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造林生态补偿机制。市、乡财政对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改扩建、村镇绿化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实行生态补偿机制,以确保造林合格率,从而实现政府得生态、农民得实惠的双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益。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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