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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403037007000088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02-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14〕22号 所属主题: 废止规范性文件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民生改善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确保2014年民生改善工作如期完成,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民生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富裕永城、文明永城、平安永城、生态永城、幸福永城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办好“十大民生工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进度督导,确保圆满完成。“十大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方案已经永政〔2014〕24号文件下发。

  (二)切实增加居民收入。

  责任目标: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农民、中小微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新增城镇就业5600人、困难对象再就业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00人;完成境外劳务输出550人次。

  时间节点:3月底前完成任务的10%,6月底前完成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任务的80%,11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王发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责任人:陈晓、陈立)

  (三)完善社会保障。

  1. 加快演集中心安置区、高庄安置区、产业集聚区和日月湖安置区的建设。

  (1)演集中心安置区。时间节点:3月份开工,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责任领导:骆本京、张峰;责任单位:演集镇;责任人:王新光)

  (2)高庄安置区、产业集聚区安置区。时间节点:上半年梨花社区建成8万平方米,年内建成14万平方米;完成梅花社区建设,开工建设杏花社区。

  (责任领导:陈体秀;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高庄镇、侯岭乡;责任人:王涛、苏建军)

  (3)日月湖安置区。时间节点:一期工程20万平方米,其中,16万平方米8月底完成主体工程,4万平方米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责任领导:李宗岩、孙涛、王友璧;责任单位:市日月湖管委会;责任人:朱建光、苏建军)

  (4)搬迁安置沉陷村庄8个。时间节点:年底完成目标任务。督导有关乡镇加快推进演集天齐阳光社区三期、高庄幸福港湾社区、侯岭蓝色港湾社区、陈集安置社区、城厢汉源社区、刘河桃园社区和双桥曹沟寺社区等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的进度,争取早日让8个自然村的群众迁入新居。

  (责任领导:邢路生;责任单位:市征迁办;责任人:周怀林)

  (5)复垦沉陷土地2600亩。时间节点:7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的60%,年底完成目标任务。加强与永煤、神火两大集团的沟通协调,督促两大集团及时足额将沉陷土地复垦资金支付到位,确保复垦工程及时开工。督导相关乡镇搞好施工环境,确保复垦工程顺利施工。

  (责任领导:邢路生;责任单位:市征迁办;责任人:周怀林)

  2.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快养老体系建设,加强敬老院建设管理,实施温暖工程,满足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需求。提高“五大”保险参保率,实现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

  (1)城乡低保。

  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落实保障资金,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市城市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按省定标准按月足额发放。逐步扩大城乡低保对象覆盖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朱会堂)

  (2)医疗救助。

  责任目标:实行城乡低保人员住院医疗救助,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的无缝衔接。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朱会堂)

  (3)敬老院建设。

  责任目标: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20元。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积极做好敬老院“温暖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朱会堂)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责任目标:力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4万人以上,新增参保800人,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85亿元。

  时间节点:6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万人,新增参保400人,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9250万元;12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5)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

  责任目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万人;

  时间节点:6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万人;12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6)失业保险。

  责任目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7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600万元。

  时间节点:6月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300万元;12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7)工伤保险。

  责任目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63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300万元。

  时间节点:6月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650万元;12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8)生育保险。

  责任目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320万元。

  时间节点:6月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60万元;12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李宗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陈晓)

  3.统筹社会资源,继续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残疾人托养康复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目标:一是启用市残联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二是继续搞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统筹社会力量,规划建设一所残疾人托养康复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2014年11月底完成。

  (责任领导:王发志;责任单位:市残联;责任人:张建成)

  (四)统筹发展社会事业。

  1. 办好教育事业。

  (1)继续实施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活动,做好省政府“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验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迎检工作。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责任人:侯文玺)

  (2)加强校车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在建成校车监控平台的基础上,市教体局专人负责平台监控和实地检查,定期通报校车运行情况,对违规车辆和行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公开处理、曝光。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责任人:侯文玺)

  (3)清理非法办学机构,规范社会办学。逐一排查全市尤其是东西城区非法办学机构,依照民办教育法等对违法违规办学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责任人:侯文玺)

  2.改善就医条件。

  (1)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逐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细化综合考核方案,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各医疗机构预付总额,准确掌握住院病人流向、医疗机构补偿资金流向、基金支出等变化情况,切实加强对新农合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和强力监管。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屈玉华)

  (2)继续做好卫生系统“五大专项活动”。一是在全市医疗系统(包括采供血机构)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二是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在全市医疗系统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四是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五是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和肿瘤规范化诊疗示范病房/医院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屈玉华)

  (3)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无证行医案件移交工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示范街建设。加大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城镇供水单位和农村集中供水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加强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屈玉华)

  3.提升计生服务水平。

  坚持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加强基层基础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统计准确率96%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94%以上。搞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避孕措施落实率98%以上。落实计生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率达到92%。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责任人:李中华;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计生协;责任人:刘庆华、李璐)

  (五)创新社会治理。

  1.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工作,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终结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信访局;责任人:邵明杰)

  2.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适时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惩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统筹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杭磊)

  3. 广泛开展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双创”活动,总结推广刑事案件“零发案”社区(村)的经验,力争全市7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市场”以及“平安家庭”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吴英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杭磊)

  4.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或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责任领导:邢路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姜山)

  5.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统一部署,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整合部门力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扩大网络覆盖,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的能力,依法严厉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李宗岩、李中华;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责任人:陈振峰、罗军、马建军、翟庆新、屈玉华、陈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民生改善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民生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反馈民生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三)加强沟通协调。实施改善民生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充分借助各方力量相结合。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联系,积极争取中央、省直部门对我市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及其他民生工程的指导和支持。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尽可能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和投入。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发展公益事业,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步伐。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十大民生工程”及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督查程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有效推动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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