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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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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544130/2024-000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调查地类息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耕地

  耕地138362.37公顷(2075435.55亩)。其中,水浇地59482.44公顷(892236.60亩),占42.99%;旱地78879.93公顷(1183198.95亩),占57.01%。

  二、园地

  园地1939.38公顷(29090.70亩)。其中,果园1856.58公顷(27848.70亩),占95.73%;其他园地82.8公顷(1242亩),占4.27%。

  三、林地

  林地6147.08公顷(92206.20亩)。其中,乔木林地3086.94公顷(46304.1亩),占50.22%;竹林地3.34公顷(50.1亩),占0.05%;其他林地3056.73公顷(45850.95亩),占49.73%;灌木林地0.07公顷(1.05亩)。

  四、草地

  草地98公顷(1470亩),其他草地98公顷(1470亩),占100.00%。

  五、湿地

  湿地60.27公顷(904.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1个)。内陆滩涂60.27公顷(904.0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382.78公顷(560741.7亩)。其中,城市用地3687.23公顷(55308.45亩),占9.86%;建制镇用地1473.84公顷(22107.6亩),占3.94%;村庄用地31651.41公顷(474771.15亩),占84.67%;采矿用地376.88公顷(5653.2亩),占1.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3.42公顷(2901.3亩),占0.52%。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5181.27公顷(77719.05亩)。其中,铁路用地224.54公顷(3368.1亩),占4.33%;公路用地2420.11公顷(36301.65亩),占46.71%;农村道路2527.96公顷(37919.4亩),占48.79%;机场用地3.67公顷(55.05亩),占0.07%;港口码头用地4.99公顷(74.85亩),占0.1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41.66公顷(177624.9亩)。其中,河流水面2362.43公顷(35436.45亩),占19.95%;湖泊水面500.88公顷(7513.2亩),占4.23%;坑塘水面3666.51公顷(54997.65亩),占30.96%;沟渠4624.21公顷(69363.15亩),占39.05%;水工建筑用地687.63公顷(10314.45亩),占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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