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31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3-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6〕13号 | 所属主题: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印章废止永城市卫生局和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旧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直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启用“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印章,废止“永城市卫生局”和“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旧印章。
附件:1.新启用的印章印模
2.废止的印章印模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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