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17025000081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责 |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参与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市场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九、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业务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
十二、拟订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的行业管理和经纪、价格评估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房十四、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二十一、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
二十二、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十三、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经营、修绪、出租出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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