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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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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8000081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责

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二)拟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

  (四)承办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五)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使用等情况;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承办住房公积金呆账坏账的核销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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