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570200000848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执法程序:附件1.doc 2.执法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附件2.docx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永城市城乡建设局0370-5114777 5.救济渠道: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相对人对永城市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城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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