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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067015000053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建设项目

关于国道311线永城境改建一期工程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永政征收〔2022〕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启动国道311线永城境改建一期工程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该地块位于中原路(K89+708)至终点西豫皖交界(K138+110)段,全长48.402公里,扣除利用国道4.048公里,建设里程44.354公里,土地面积约3410.449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北郝村、程楼村、冯寨村、高余庄村、洪岗村、李林村、李庄村、张楼村;崇法寺街道张庄村;演集街道代王楼村、李林村、刘楼村、天齐村;酂城镇丁阁村、姑庵村、胡楼村、孙双楼村、王庄村、夏庄村、酂东村、酂南村;双桥镇李林村、大杨岗村、碱荒村、王香楼村;大王集镇李沟村、李岳楼村、乔楼村;卧龙镇浑河村、潘桥村;龙岗镇贺庄村、米庄村、徐楼村、张集村;十八里镇陈楼村、郭李庄村、王双楼村、柘树村;酂阳镇陈庄桥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以及所涉及乡镇政府、街道办,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街道办、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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