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057019000053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关于启动土地征收(2021年7号)的通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1.地块一位于中原路西侧、沱滨南路北侧,面积为1.1234公顷(16.851亩)。
2.地块二位于中原路东侧、沱滨南路北侧,面积为7.6246公顷(114.369亩)。
两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均归侯岭乡十八里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侯岭乡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乡十八里村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侯岭乡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