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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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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570190000533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建设项目

关于启动土地征收(2021年7号)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1.地块一位于中原路西侧、沱滨南路北侧,面积为1.1234公顷(16.851亩)。

  2.地块二位于中原路东侧、沱滨南路北侧,面积为7.6246公顷(114.369亩)。

  两宗地土地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均归侯岭乡十八里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侯岭乡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乡十八里村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侯岭乡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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