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065/2024-001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研究性报告批复的请示》(永建字〔2024〕2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海南海协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研究性报告的专家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东城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一级热水管网、智慧供暖改造设施的更新改造,其中改建一级热水管网总长度4000m,管径DN800。
三、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与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646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请在以上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确保各项节能降低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法人需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在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在设计、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的依据文件是永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情况说明》、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的拟选址意见》(永规选〔2024〕31号)、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永城市城区南北向三段老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的说明》(永发改能评〔2024〕31号)等。
八、请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根据批复文件,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十、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2年。项目应在本批复文件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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