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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065/2024-001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重大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审批范围

1.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达到概算深度),其中,对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500万元及以下的同类项目,可合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3..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其中对国家和省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中已经明确的项目,改扩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审批所需提交材料

(一)审批项目建议书

1.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本级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者列入本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规划)。

(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一并提交招标方案,审批部门一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本级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者列入本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规划)。

3.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且属建制镇规划区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4.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但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5.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向同级发改委提出节能审查申请,并提交节能报告;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煤及以上的项目,需向省级发改委提出节能审查申请)。对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不足500万千瓦时的项目及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根据同级发改委提供的《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说明范本》,出具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说明,作出承诺免于节能审查。

6.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

7.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8.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

(三)审批概算和初步设计

1.申请人所属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审批概算和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文件。

2.由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跳转至“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四、应急突发事件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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