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770070000539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7-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永教体字〔2021〕146号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高中、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初中:

  为做好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中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各高中招生计划如下: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3400人;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3400人;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3400人;永城市第二高级中学300人;永城市小龙人高级中学600人;永城市林肯英语学校高中部600人,永城市致远学校高中部1200人。招生计划下达后,各校不得突破。

  二、考录办法

  202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阅卷、录取和备案等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和实施。

  (一)考试报名与志愿填报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进行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全省提前批录取志愿: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报考者需体检合格);

  宏志班(报考条件:为建档立卡、家庭特困,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全市提前批录取志愿(仅限已通过一高、三高体育特长生测试的学生):

  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

  (3)全市本地批次录取志愿:

  ①第一批志愿: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和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小龙人高级中学、永城市林肯英语学校高中部、永城市致远学校高中部采取六选三填报。

  ②第二批志愿:永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4)未报高中志愿者,任何高中不得录取。

  (5)考生的报名信息、分类信息、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使用计算机管理。

  (6)全市初中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确保志愿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无乱填志愿和不填志愿的现象。各初中学校和教师都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根据考生个人具体情况客观分析,认真指导考生选报适合自己的学校,充分发挥当好参谋把好方向的作用,但要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填报志愿。

  2.考试报名需上交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将原已网上注册,但又不愿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删除)。

  (2)将考生的初中学籍表、综合素质评定手册,分类按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姓名顺序整理上报。

  (3)将符合奖励加分考生的各种原始证件、证明及复印件、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登记表(见附件2)、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一并上交。

  独生子女领证户需提供以下证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全家户口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双女户需提供以下证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全家户口薄、绝育证明、二孩生育证或申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复印,附申请表)。

  证件不全者,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3.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6月17日:沱河以南的乡镇和局属初中(含民办)。

  6月18日:沱河以北的乡镇和局属初中(含民办)。

  4.收费标准:

  全市各初中必须严格执行中招收费标准(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4元/科,七科28元/生,总共38元/生)。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进行实施,并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

  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

  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全部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高中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并做到“三个加强”:一要加强阅卷教师管理和培训。二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三要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确保评分结果公平、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的原则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市教体局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我市将于7月10日前公布中招考试成绩,同时,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将分三批进行:

  1.确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一是依据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的1:1.3确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是依据第一批次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第一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2.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需达A级,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分配生及其他高中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

  3.录取原则。录取时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时先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批。相同批次中的几个志愿学校是平行关系。录取时,按照统招生、分配生顺序录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完,则看第二志愿所报学校,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我市招生计划为止)。

  面向全市提前批: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

  第一批次: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永城市第四高级中学、永城市小龙人高级中学、永城市林肯英语学校高中部、永城市致远学校高中部。

  统招生录取方法: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统招生录取:将两校40%的招生指标,按照综合素质评定总等级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录取。

  分配生录取办法:根据省教育厅(豫教基二〔2019〕341号)文件中“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初中各校,分配名额另文下发。

  分配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享受该校分配生待遇;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B级;在统招分数线的基础上降60分为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依据具备分配生资格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生计划。

  分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对有异议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初中学校调查清楚事实后,根据事实做出重新录取或维持原录取结果等处理意见。                                     

  对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录取人数为零的农村初中,将继续实行特殊的照顾政策,即从该校考生中分别择优录取1—2人。

  第二批次:永城第二高级中学。

  各高中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三、报到入学

  录取结果将分别在录取学校和毕业学校张榜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在报到截止时间一周内仍不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请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能参加补录以及以后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报名考试。

  四、补录

  若个别高中学校因报考人数少而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被录取但因不按时报到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若所有普通高中均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补录结果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到。

  五、招生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准跨区招生,不准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全市各初中,一要大力宣传招生政策,不准为违规招生的学校提供信息和方便;二要对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逐人审核,发现问题,督促考生及时修正。

  (二)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三)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四)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课本材料、服装等方面费用补助,确保贫困家庭子女能够接受正常的高中教育。

  (五)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招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和实物;严禁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学生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六)认真执行中招加分政策。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基教科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 〔2021〕1 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 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市教体局将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同时,认真做好在外务工人员子女返乡报考的有关工作。

  (十)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凡参与中招各环节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初中各校要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在校内公开,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为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吴英杰为组长,以教体局杨明月局长为副组长,以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普通中招领导组,并按照普通高考的标准,合力推进平安中考目标的实现。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市中招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从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和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选聘。同时,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中招统考平安顺利。

  省教育厅对今年的中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协调,市(县)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中招考试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地考试录取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本地考务组织管理、阅卷和录取等工作。市(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初中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并让每个考生认真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6),纸质版有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是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基教科和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各校要提前确定食宿宾馆,认真检查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与宾馆签定安全责任书。各校请将带队教师和食宿宾馆信息表(见附件7)于6月17日、18日分别交基教科、安全科、体卫艺科。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永城市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登记表

  3.永城市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资格审查表

  4.永城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5.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6.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7.2021年普通中招带队人员及食宿宾馆信息表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