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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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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17024000054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永城市学校督导评估办法指标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学校督导评估办法指标体系
学校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督评项目 督评细则 分值 得分
一、党建工作   (10分)   1.有党建工作领导组和会议记录。 5  
  2.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支部有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领导班子成员有党课讲稿。 5  
二、教师队伍(10分)   1.中心校长、业务校长每月深入学校听课、评课分别达到4节、8节以上。 5  
  2.教职工管理有详细检查记录,请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请销假制度(永人社薪〔2014〕5号)执行。 5  
三、综合管理(15分)   1.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烟头。 3  
  2.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有规模大学校的演练方案。 3  
  3.有效开展“一月一主题”安全活动。 3  
  4.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有详细安全检查记录。 3  
  5.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跟踪督查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 3  
四、教育发展(15分)   1.责任督学全覆盖,责任督学每周至少到所辖学校检查指导一遍,并有记录。 4  
  2.《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台账齐全。 3  
  3.开展师生阅读、书法教育活动,每期不少于2次。 4  
  4.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区教研、联片教研、乡本教研活动,做到主题统一确定,要求统一规定,活动统一安排,智慧统一共享。 4  
总分: 50  
                  督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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