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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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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516/2024-0007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202129)文件精神永城市备案的永城市技工学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对社会人员开展了等级认定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给予永城市技工学校评价补贴。现对永城市技工学校评价的曹丹丹477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及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229日至202434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4室职业能力建设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22

    附件:符合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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